(新加坡2日訊)曾因醉駕被吊銷駕照的大馬男子,膽敢開車到夜總會見客戶,回家時還醉駕闖紅燈,撞到一輛德士後逃跑;慶幸有見義勇為的司機開車追逐攔下他,報警捉人。
31歲被告黃立邦(譯音)昨天除了承認醉駕、危險駕駛及在駕照吊銷情況下開車和撞後逃等5項控狀,也認下非禮和失信兩項控狀,法官判他坐牢11個月又兩周,罰款1300元(3900令吉)和吊銷各級駕照62個月。

黃立邦除了觸犯公路交通法令,也犯下非禮和失信罪。(檔案照片)
法官斥責被告,罔顧駕照已被吊銷依然開車,並且醉駕。不但如此,被告還失信款項,非禮女生,犯下一連串罪行。被告須承擔責任,不要怪任何人。
今年1月6日晚上約10時,被告和客戶在聖占姆士發電廠的夜總會見面,與客戶討論業務,喝了4杯啤酒,隔天凌晨5時30分,被告離開夜總會後開車回家;事實上被告去年11月9日因醉駕已被吊銷駕照31個月。
被告開車到甘榜峇魯路和直落布蘭雅路交界處,他看見交通燈亮黃燈,卻沒放慢車速,後來交通燈亮紅燈,他依然往前沖,結果撞到一輛德士,所幸德士司機沒受傷,只是德士受損,修理費約7900元(2萬4000令吉)。
車禍發生後,被告繼續行駛沒停車,一名目擊者追趕被告的汽車,最後在岌巴路追到對方,阻止他逃跑。
警方接到報案抵達現場,警員聞到被告身上有酒味,就對他進行呼氣測試,被告不過關當場被捕,之後被帶回交警總部接受醉酒驗證器測試,顯示他體內酒精含量超標,呼出氣體每100毫升含100微克酒精,超過法定的35微克,被告因觸犯公路交通法令被控,獲准保釋。
被告求情說,他要撫養5歲和6歲的孩子,6歲女兒患病,他也得抑鬱症,失業多時,已經兩年沒回故鄉,求法官輕判。
被告保釋期間,不知收斂,在夜總會非禮一名20歲女生。
今年6月27日凌晨約1時,女生和多名朋友到實利基路百靈商業中心的一家夜總會狂歡。約2時30分,女生走出去夜總會買香菸,經過被告座位時,感覺有人擠壓她的右臀部。
女生轉身,看見被告站在他身後,便質問被告。警方接到報案後展開調查,過後逮捕被告。
被告也在去年11月27日,在一家公司當室內設計師時,挪用公司1萬2500元(3萬7500令吉)。被告把錢花在出國旅行、醫藥費和日常開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