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工人黨(WP)將於本月晚些時候召開一次特別幹部會議,屆時秘書長陳之周(Pritam Singh)的領導地位將受到嚴苛審查。如果他拒絕自願辭職,預計成員將通過投票決定他是否應繼續擔任黨內最高職務。
根據 CNA 看到的一份發送給幹部的通知,在 25 名幹部成員提出申請後,特別幹部會議將於 6 月 28 日舉行。此次會議是在陳之周因向議會委員會撒謊被法院定罪,並隨後引發黨內紀律處分程序之後召開的。
通知列出了會議的三項議程:
第一項要求陳之周就其向特權委員會撒謊而被定罪一事向幹部成員做出交代,此前新加坡高等法院已維持原判。
第二項議程要求陳之周立即辭去秘書長職務,理由是他涉嫌違反黨章第 30 條,該條款要求成員在「與黨以及新加坡人民的所有往來中必須誠實坦率」。
如果陳之周選擇不辭職,議程的第三項將由幹部進行秘密投票,以決定他應該繼續留任還是離職。
此次特別會議定於中午舉行,將由工人黨政策研究主管錢綱(Gerald Giam)主持。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會議將在黨內每兩年一次的普通幹部會議(下午 3 點舉行)前幾個小時舉行。在普通會議上,幹部將選舉秘書長、主席以及黨內最高決策機構——中央執行委員會(CEC)的 12 名成員。
陳之周自 2018 年接替前秘書長劉協輝以來一直領導工人黨。在接任該職位後,他在隨後的多次兩年一度的領導層選舉中均未遇對手而當選,包括 2020 年 12 月、2022 年 11 月和 2024 年 6 月的選舉。
幹部在黨內扮演著關鍵角色,擁有選舉中央執行委員會並決定黨內領導層的投票權。
要求召開特別會議的呼聲最早出現在去年年底,當時一群幹部簽署了一封請求開會的信函。今年早些時候,該黨表示將在完成涉及陳之周的紀律處分程序後兩周內召開此次會議。
4 月 30 日,工人黨宣布,中央執行委員會在內部紀律調查後向陳之周發出了一封正式的譴責信。紀律小組根據法院的調查結果得出結論,認為他違反了黨章第 20(1) 條和第 30 條,這兩項均與成員的行為和紀律有關。
中央執行委員會表示接受小組的結論。然而,黨領導層同時認定,陳之周並沒有意圖違背黨的原則、目標或利益。
該紀律小組由盛港集選區國會議員林 Jamus 和何廷茹,以及前後港國會議員方英發組成。
6 月 28 日特別會議的結果,可能會對當天晚些時候舉行的中央執行委員會選舉以及該黨的領導層產生重大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