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工人党(WP)将于本月晚些时候召开一次特别干部会议,届时秘书长陈之周(Pritam Singh)的领导地位将受到严苛审查。如果他拒绝自愿辞职,预计成员将通过投票决定他是否应继续担任党内最高职务。
根据 CNA 看到的一份发送给干部的通知,在 25 名干部成员提出申请后,特别干部会议将于 6 月 28 日举行。此次会议是在陈之周因向议会委员会撒谎被法院定罪,并随后引发党内纪律处分程序之后召开的。
通知列出了会议的三项议程:
第一项要求陈之周就其向特权委员会撒谎而被定罪一事向干部成员做出交代,此前新加坡高等法院已维持原判。
第二项议程要求陈之周立即辞去秘书长职务,理由是他涉嫌违反党章第 30 条,该条款要求成员在“与党以及新加坡人民的所有往来中必须诚实坦率”。
如果陈之周选择不辞职,议程的第三项将由干部进行秘密投票,以决定他应该继续留任还是离职。
此次特别会议定于中午举行,将由工人党政策研究主管钱纲(Gerald Giam)主持。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会议将在党内每两年一次的普通干部会议(下午 3 点举行)前几个小时举行。在普通会议上,干部将选举秘书长、主席以及党内最高决策机构——中央执行委员会(CEC)的 12 名成员。
陈之周自 2018 年接替前秘书长刘协辉以来一直领导工人党。在接任该职位后,他在随后的多次两年一度的领导层选举中均未遇对手而当选,包括 2020 年 12 月、2022 年 11 月和 2024 年 6 月的选举。
干部在党内扮演着关键角色,拥有选举中央执行委员会并决定党内领导层的投票权。
要求召开特别会议的呼声最早出现在去年年底,当时一群干部签署了一封请求开会的信函。今年早些时候,该党表示将在完成涉及陈之周的纪律处分程序后两周内召开此次会议。
4 月 30 日,工人党宣布,中央执行委员会在内部纪律调查后向陈之周发出了一封正式的谴责信。纪律小组根据法院的调查结果得出结论,认为他违反了党章第 20(1) 条和第 30 条,这两项均与成员的行为和纪律有关。
中央执行委员会表示接受小组的结论。然而,党领导层同时认定,陈之周并没有意图违背党的原则、目标或利益。
该纪律小组由盛港集选区国会议员林 Jamus 和何廷茹,以及前后港国会议员方英发组成。
6 月 28 日特别会议的结果,可能会对当天晚些时候举行的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以及该党的领导层产生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