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18日訊)一名男子在電梯內搭訕鄰居女傭,還趁她遛狗時在組屋樓下向她「露寶」,被判坐牢16天。
被告是一名29歲新加坡籍男子,他面對一項在公眾場所作出猥褻行為的控狀,指他在去年2月22日下午5時10分,在組屋樓下對一名女子裸露下體。
受害人是一名27歲女傭,為保護受害人身份,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可能泄漏受害者的身份資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被告在案發時與受害人住同一座組屋,被告住在2樓的單位,受害人則住在7樓。
案情顯示,案發一周前,被告曾在電梯內碰到女傭,被告與女傭分別按了9樓及7樓的電梯按鈕。被告與女傭搭訕,問她是否要做朋友。
案發當天下午4時55分,女傭帶僱主的寵物狗到附近公園散步時,經過坐在組屋底層抽菸,及用手機的被告。
15分鐘後,女傭返回途中再次路過被告,被告拉下褲子的拉鏈,將生殖器官暴露在外,並站起來走向女傭。
女傭見狀連忙逃到電梯大廳,想趕緊上樓回家,被告卻走進電梯,按了7樓和9樓的按鈕,還問女傭是否要一起上樓,被對方拒絕。
隨後,女傭搭電梯上樓時,看到被告在7樓樓梯處等待,她因此害怕跑回家告訴僱主,僱主前去質問被告後報警。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目前單身,需照顧年邁父母,很早就退學並開始工作。被告因經濟困難而面對一定的壓力,也患有適應障礙症,還有自殺傾向。被告也儘早認罪,懇請法官輕判。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1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