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媒業者今起須遵守新網際網路安全行為準則

新加坡社交媒體行業從業者今天起(18日)必須遵守新的網際網路安全行為準則,遏制有害內容的傳播,以降低這類內容對本地用戶,尤其是兒童所構成的傷害。
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發表文告說,《網際網路安全行為準則》所涵蓋的有害內容類別包括:性、暴力、自殺和自殘、網絡霸凌、危害公共健康以及助長色情活動和有組織犯罪的內容。
根據準則,業者必須提供工具,讓用戶能夠隱藏有害內容和不必要的互動、限制所在位置分享等。業者也應該為家長或監護人提供工具,管理孩子能看到的內容、能夠聯繫的對象等。
準則也要求業者針對用戶的舉報及時採取行動,並通知用戶所採取的措施和回應。業者也必須從明年下半年起,在資媒局網站公開網絡安全年度報告。
通訊及新聞部長兼內政部第二部長楊莉明在社交網站Facebook貼文說,資媒局一直同Facebook、Instagram、TikTok等指定社交媒體服務業者合作,確保它們積極遏制有害的網上內容。不過,她認為,用戶也可以盡一份力,不要只是不理睬,更不要進一步傳播這類內容,而是要立即向平台舉報,並鼓勵他人也這麼做。這樣以來,國人就能攜手創造一個安全的網絡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