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在2025年2月2日上午,在楊厝港連路和曼德里路的交界處釀成車禍。(圖:新加坡警察部隊)
多次在受依託咪酯影響下開車,並分別在七個不同的場合釀成車禍,31歲男子星期三(15日)被控上法庭。
警方前天(14日)發文告表示,這名31歲的男子涉嫌於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之間,在受依託咪酯的影響下駕駛,危險駕駛和違反其他交通規則,將被控九項罪名。
其中,他涉及一起2025年2月6日早上8點左右發生在榜鵝北道(Punggol North Ave)的交通事故。
調查揭露,男子當時開著轎車逆向行駛,並與一輛羅厘迎頭相撞。沒有人在事故中受傷,但警方從男子身上搜獲一支電子煙和喪屍煙彈。
衛生科學局隨後在男子的血液樣本中驗出依託咪酯。男子的駕駛執照立即被吊銷。
經調查後,警方發現這名男子也涉及另外六起車禍。這些車禍發生在2024年10月21日至2025年2月6日之間。
在這六起車禍當中,共有三人受傷。其中,一名64歲女性德士司機因頸部拉傷被送院;一名33歲男性司機的右腕骨折,頸部和背部也受傷;另一名27歲摩托車騎士的手腕骨折,胸部挫傷。
警方警告,在受任何會削弱安全駕駛能力的物質影響下駕駛是一種極度危險且不負責任的行為,對所有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帶來嚴重的威脅。
「警方高度重視這類違法行為,對於危及道路公共安全的行為,我們將毫不猶豫地採取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