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雇就業准證和就業准證的准證類型都統稱為EP,並無差別,但申請者在公司里身份不同,就業准證是受僱,自雇就業准證是股東或者法人,在申請永久居民PR時審批標準也會有差異,新加坡ICA更傾向於能投資新加坡實體,可以解決當地就業的實際經營者申請成為永久居民。
(一)項目優勢
享受新加坡對企業的高福利高補貼以及各類免稅政策。
1. 可攜帶配偶及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一人申請全家移民;
2. 公司平穩運營2-3年後,可申請成為新加坡永久居民(PR);
3. 新加坡護照可以免簽證進189個國家和地區;
4. 可在新加坡自主經營公司、拓展海外業務,也可由我司提供全套代運營解決方案;
5. 居住靈活,客戶投資該項目,EP的Rewen則不受移民監限制;
6. 投資金額低,小額項目投資款撬動250萬新幣GIP等值綠卡;
7. 無需高額資產、第三國身份、投資或資產來源證明等背景調查;
8. 子女可優先入讀政府學校,享受亞洲第一、全球前三的教育體系。
(二)申請材料
• 申請人及家屬護照標準照片
申請資格
1. 無犯罪記錄
2. 高中、大專或以上學歷
3. 年齡介於22-55歲
4. 兩年或以上工作經驗
5. 願意在新加坡投資或運營項目的人士
• 申請人及家屬旅行證件/護照個人資料複印件
• 個人簡歷
• 最高學歷證明
• 過去的工作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