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的車撞上圍欄才停下。 (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紋身師酒後開車撞倒女童,未施救駕車離開,雖然之後回到現場,卻拒絕配合調查,也拒絕提供血液樣本,昨日被判坐牢6個月和吊銷各級駕照4年。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29歲的文身師洪偉仁(譯音),他面對6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早前承認其中兩項不小心駕駛和拒絕接受酒測的罪名,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這起事故於去年1月4日清晨6時20分左右,在尼路和廣東民路的交界處發生。
根據早前報道,被告和女友事發前去喝酒,女友醉倒後在副駕駛座睡著,被告則開車送她回家。
被告來到尼路和廣東民路的交界處時,因紅燈而停下,但當交通燈轉綠,他就迅速右轉,撞倒一名正在過馬路的12歲女童,當時行人的交通燈亮著綠人。
女童落地後試圖爬起來求助,被告揚長而去,駛往中央快速公路朝實里達快速公路的方向,在道路往右拐彎處失控,從第一條車道衝過四條車道,撞上左邊圍欄後,車子原地打轉才停下。

被告洪偉仁。(早報網檔案照)
一身酒氣 拒絕酒測
被告把女友從車裡拉出後,把女友送上德士,才回到現場向救護人員申訴自己身體疼痛。
當時救護車已到場,被告向救護人員申訴身體疼痛,因此被安排躺在擔架上。交警聞到被告一身酒氣,多次要對他進行酒測,他卻閉眼拒絕配合,也拒絕提供血液樣本。
被告的代表律師指被告已向陸交局作出8500元的賠償,懇求法官考慮3個月監刑和吊銷各級駕照3年。
法官昨早判被告坐牢6個月和吊銷各級駕照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