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一名36歲的馬來西亞籍男子因涉嫌參與多起假冒政府官員詐騙案,落網後被控上法庭。
警方前日發文告指,警方於本月5日接獲受害者投報,稱接到騙子來電,對方稱她曾購買保險,個人資料遭盜用。當時,騙子將電話轉接到另一名自稱是來自新加坡金管局的不明人士,指女受害者涉嫌捲入洗錢活動,要求她上交現金及貴重物品以配合調查。受害者隨後依照騙子的指示,將逾1萬2000元現金及多件貴重物品交給不明人士。
文告透露,經跟進調查後,反詐騙指揮處掌握其中一名協助向受害者收取財物的嫌疑人身份,並在26日將他逮捕。
警方指出,男子落網前,還曾向另一名受害者收取多件貴重物品。警察在行動中起獲多件貴重物品,並扣押數部手機作為案件證物。初步調查顯示,男子涉嫌參與其他類似案件,並協助詐騙團伙運作。
男子於昨日被控。根據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第51節條文,串謀教唆他人保留犯罪所得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長10年監禁,或罰款最高50萬元,或兩者兼施。
警方透露,最近有越來越多大馬人士入境新加坡,協助詐騙團伙向受害者收取現金、黃金及貴重物品。自去年12月30日起,詐騙分子以及詐騙團伙成員或招募者將面對6至24下的強制鞭刑。為詐騙團伙洗錢、協助轉移犯罪所得的「錢騾」也可能被判處最高12下的酌情鞭刑。
公眾若有疑問,或掌握任何與此類犯罪有關的信息,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上網www.police.gov.sg/i-witness 提供線索,所有信息將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