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案記錄修正法令下周一生效 警方處理罪案時可採集DNA和指紋等

罪案記錄修正法令下個星期一開始生效,警方可在處理更多類罪行時,採集涉事者的脫氧核糖核酸和指紋等資料。
內政部發表文告說,國會在去年9月12日通過修正案,擴大脫氧核糖核酸信息和其他有助識別個人身份信息的收集範圍。
法令生效後,針對犯下蓄意傷人、滋事打架等不留案底罪行的涉案者,以及在內部安全法令下被逮捕、拘留或行動受限制令的人,警方可收集他們的脫氧核糖核酸資料。
人們也可自願提供相關資料,協助警方調查。如果任何人被令提供血液樣本,卻在缺乏合理理由的情況下拒絕配合,將是違法行為。
修正法案也加入新條例,允許被裁定無罪、無罪釋放或銷案者,上網申請刪除資料庫中的脫氧核糖核酸信息和身份資料。
此外,法案也加強對脫氧核糖核酸信息和身份資料的保護。包括只讓授權人員接觸資料庫,且每次接觸資料庫都會被記錄下來。當局也會進行審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