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裕尼-後港及盛港市鎮會和市鎮會理事在網上發表聲明表示,已經達成協議,兩個市鎮會和理事撤銷對彼此的索償。
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Pritam Singh)今天(24日)在社交媒體Facebook上貼文,轉發了這則在In Good Faith網站上發表的聯合聲明,聲明指出,有關兩個市鎮會理事向林瑞蓮、劉程強、畢丹星、蔡志泓、符策涫(統稱「市鎮會理事」)索償3370萬元的訴訟已經終止。
當中寫道:「在通過新加坡國際調解中心的斡旋之後,阿裕尼-後港巿鎮理會和盛港市鎮理會以及『市鎮會理事』謹此宣布已經對該訴訟達致協議;彼此終止訴訟並放棄索賠。」
去年7月,上訴庭裁決工人黨主席林瑞蓮和前秘書長劉程強在阿裕尼-後港市鎮理事會的付款程序中失職,但現任秘書長畢丹星則沒有責任。
在這起民事訴訟中,案發時掌管阿裕尼-後港市鎮會的工人黨領袖和市鎮會負責人被指濫用3370萬元的市鎮會基金。
以大法官梅達順為首的上訴庭五司對有關訴訟做出判決,認為林瑞蓮和劉程強疏忽,允許市鎮會的付款程序長期出現管控疏失。當時的市鎮會管理公司負責人侯文芳和她已故的丈夫也被判失職。
阿裕尼-後港市鎮會委任的獨立委員會和白沙-榜鵝市鎮會是在2017年,起訴工人黨領導人等在2011到2015年管理市鎮會過程中失職,造成市鎮會蒙受損失。
法庭2019年10月裁定工人黨前秘書長劉程強和時任市鎮會主席的林瑞蓮有違所託責任,時任市鎮會理事畢丹星、符策涫等違反「善巧與謹慎的責任」。
不過,上訴庭去年11月推翻了部分裁決,包括認為工人黨議員沒有公開招標、直接委任新管理代理公司時,並沒有不良動機。
隨著雙方放棄索賠,這起案件相信也就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