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訊)新加坡基礎建設統籌部長兼交通部長許文遠指出,新國原本可以拒絕大馬政府展延隆新高鐵計劃的請求,但基於維持良好雙邊合作精神,新加坡決定接受另一解決方案。
他說,隆新高鐵是一項長期的雙邊計劃,需要新馬兩國政府密切合作,才有可能成功。
「兩國政府簽署的雙邊協定並沒有擱置條款,若任何一方無法,或者不願意繼續此項計劃,可以提出終止此計劃,之後根據雙邊協定條款,賠償對方已支付的項目花費。」
許文遠今日在國會回答宏茂橋集選區議員洪鼎基,及工人黨非選區議員陳立峰的提問。

(檔案照/馬新社)
他說,大馬新政府於8月11日,通過經濟事務部長拿督斯里阿茲敏向新國政府提出正式請求,指有意將隆新高鐵項目延後3至4年。
「我國大可拒絕擱置項目的提議,並堅持法律權益要大馬賠償,這將完全符合雙邊協定內容;大馬若未來有意重新開始隆新高鐵項目,可再討論新的雙邊協定。
「基於大馬清楚表明,它們只是暫時擱置此項目,我們本著雙邊合作精神,決定探討另一種解決方案。」
他指出,經過數輪討論後,雙方同意延遲隆新高鐵項目施工日期,施工日期不能遲過2020年5月31日,即是大馬新政府成立2年之後。
許文遠提及,為隆新高鐵工程挖掘的隧道不能簡單棄置,須要先回填,以確保安全。
他說,若新馬兩國未來決定重新開始隆新高鐵項目,隧道挖掘工程須重新開始,之前所支付皆屬虛耗的成本。
「基於項目被擱置,我國也需向承包商支付終止合約賠償,這也算是虛耗成本。
「大馬已同意在明年1月前,賠償新加坡總額1500萬元(約4532萬令吉)的虛耗成本;在項目擱置期內不會進行新的隆新高鐵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