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後將允許有穩定工作,同時具備購屋經濟條件的未婚家長向建屋發展局申購非成熟區的三房式新組屋單位。
國家發展部長黃循財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該部門開支預算時指出,政府將協助所有向建屋局提出住房需求的未婚家長。

國家發展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黃循財。
他說:「就這類個案而言,建屋局會對個別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因為個案的情況不一樣。」 議員謝健平(馬林百列集選區)、官委議員杜萊沙米等人在參與辯論時就未婚家長的住房處境表達關切,有些也擔心若依照各別個案的情況酌情處理,是否會帶給未婚家長更多不確定性。
在黃循財宣布放寬條例,讓符合條件的未婚家長購買非成熟區的三房式預購單位前,年滿35歲的未婚家長目前已可在非成熟區申購二房式靈活單位或購買任何轉售組屋。
如果21歲及以上未婚家長有住房需求,政府也會依照個別情況靈活處理,看這些未婚家長是否適合購屋並允許他們購買。
有意申購新組屋單位的未婚家長應向建屋局提出他們的住房需求,以便當局提供適當協助。
黃循財在談及為未婚家長提供援助時也指出,政府仍會繼續以孩子的最佳利益為考量,看是否可讓那些沒有足夠經濟能力,仍須要地方住的未婚家長申請租賃組屋。政府也會依據各別案例情況,考慮讓更大的家庭申請三房式租賃組屋。當局也會在必要時將社工的意見考慮在內。
觸愛社會服務資深輔導員陳漢錫受訪時說,開放讓未婚家長申請較大和三房式單位對家長和孩子都有好處。
「對未婚家長來說,買房子是一個保障,擁屋等讓家長比較有安全感,在本地也算是一個較安全的投資……對孩子而言,也能有更多獨立的空間。畢竟,男孩子不應該到大了才和媽媽分房睡,享有各自獨立的生活空間對孩子的身心發展也比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