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7日訊)男僱主多次甩女傭巴掌、潑熱水、扔水瓶,鎖住她的手機阻止她向外求救,逞惡的僱主今早被判坐牢10個月又12周。
這起虐傭事件發生在位於裕廊西64街第676B座組屋的一單位內。被告是48歲的王德強(譯音),他被控6項罪名包括魯莽或疏忽行為危害他人性命、蓄意傷人等。控狀指他在2015年尾至2017年7月間,3次向30歲緬甸籍女傭珊帕帕甩巴掌、扔裝滿水的水瓶、潑熱水、以及用捲起的報紙打她臉和手臂。
被告本不認罪,案件經審訊後,法官依據輔佐證據、被告和女傭的口供書等,裁定被告5項罪名成立,但卷報紙打人的蓄意傷人罪則不成立。
根據控方陳詞,被告和妻子在2014年至2017年間聘請受害者工作,一年後被告不滿受害者的工作表現,進而開始施虐。
2016年尾,被告和受害者因兒子的奶粉應用什麼溫度的水來沖泡而起糾紛,被告用熱水潑向受害者的手腕和左手臂,導致她左手腕被燙傷,兩周無法好好沖涼及入睡。由於手機被鎖,受害者向同座組屋的女傭求助,借對方手機打電話回家,告知母親被虐一事。
2017年7月12日,由於被告妻子一直致電申訴受害者偷拿了奶粉,被告氣呼呼返家,罵了全家人和女傭,被指用捲起來的報紙打人。被告的叫罵聲音量大到相隔兩層樓的住戶也聽到。
隔天早上,受害者被女僱主再次罵了一頓後,試圖從9樓跳下,最後被女僱主及友人阻止,被帶回警局接受調查,進而揭發這起虐傭案。
控方日前指出,被告夫婦和受害者之間,是害怕和剝削的關係,兩人將女傭當成「孩子」,看他們的心情來懲罰對方。今早,控方再次強調,被告虐傭超過一年,反覆施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