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方面,很多部門都在大力加強對於電動代步工具的管理!!
因為再給我們帶來方便的同時,也為大家在交通安全,火患安全上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響!!

(圖片來源網絡)
最近,由人民行動黨管理的15個市鎮理事會將禁止人們在組屋底層和走廊使用個人代步工具。
當局也將在五個鎮中心和鄰里中心設定行人專用區,這表示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必須下車推車。
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藍彬名醫生在國會答覆多名議員針對個人代步工具安全性的問題時說,由於組屋底層和公共走廊有許多盲點,因此15個市鎮理事會同意禁止個人代步工具在這些區域行駛。
目前,在全國16個市鎮會中,剩下工人黨管理的阿裕尼-後港市鎮會仍在考慮是否推行禁令。

(圖片來源網絡)
陸交局也將與部分市鎮會在繁忙的鄰里中心規划行人專用區,例如:經過人潮擁擠的商鋪走道時,騎士必須下車推行。
與此同時,為了加強個人代步工具的安全性,陸路交通管理局宣布三項「防火」措施,即提前實行UL2272安全標準、採取強制性檢查制度,以及鼓勵國人停用不符合標準的裝置。
交通部兼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藍彬明在國會上表示,為了預防更多火患的發生,UL2272安全標準將提前6個月實行,從原定的2021年1月1日提前至2020年7月1日。

(圖片來源網絡)
屆時,只有符合UL2272標準的個人代步工具才可以在街上行駛。
此外,從2020年4月1日開始,陸交局將安排所有已註冊和申報符合UL2272標準的裝置進行強制性檢查。
而新的電動踏板車今後在註冊之前,也必須先通過UL2272標準、車身寬度、重量和速度的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