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律師酒後要搭德士回家,但德士司機因要換班不順路拒載,結果惹惱了律師,他一拳往德士司機頭部揍去,被判坐牢4周,罰款3000元。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2月11日晚上約11時,地點在100AM購物中心外。
被告是47歲的郭保羅(譯音),案發時是名律師,他承認一項蓄意傷人以及一項觸犯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
據案情顯示,被告在案發當天晚上7時,與同事在丹戎巴葛路一帶的韓國餐館聚餐,並在4個小時內,喝了多瓶燒酒。
到了晚上11時,被告啟程前往100AM購物中心,打算搭德士回家。一名德士司機當時正好在商場外,由於當時接近他換班時間,德士司機因此只接載往淡濱尼的乘客。
被告不久後走上前,要德士司機送他回如切一帶的住家,不過德士司機只能去淡濱尼而拒載。被告為此不爽,走到司機車門旁,但他不聽德士司機的解釋,待德士司機將車窗搖下後,一拳往對方的頭部揮去。
德士司機被揍後,下車與被告理論,幸好附近有另一名在等乘客的德士司機,見狀後將兩人分開。
被告不僅拳打德士司機,還辱罵對方。
警方事後將被告逮捕,發現他每100毫升血液含有91毫克的酒精含量。
德士司機則被送院接受治療,他右耳割傷,拿了3天病假。
被告事後也給予德士司機556元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