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攝影師參與205公里的長途腳踏車挑戰,徹夜騎行150公里後,在途徑NTU一段斜坡路時因胸口不適停車倒下,最終疑因心臟驟停不治。
56歲男子不幸離世
56歲攝影師參與205公里的長途腳踏車挑戰,徹夜騎行150公里後,在途徑NTU一段斜坡路時因胸口不適停車倒下,最終疑因心臟驟停不治。
這起意外於上周六(12月31日)清晨6時許發生,地點是在南洋道第50號。死者是黃旭光,生前是一名專業攝影師。

黃旭光, 來源:早報
不願具名的友人受訪時說,當天他參加的是205公里的遠程腳踏車挑戰活動,從星期五晚上開始,豈料隔天清晨約6時許,他與另外三名友人來到南洋理工大學前一段有斜坡的路段,原定過了坡道後,就要繼續騎到花柏山(Mount Faber)。
「當時只剩下約50公里路程,但死者突然兩度感覺到胸口不適。第一次他停下來稍微休息後就繼續出發,但第二次就突然倒下。雖然隊友和公眾見狀後,嘗試為他做心臟復甦術和召救護車,但送院後還是回魂乏術。」
親友懷念
黃旭光的母親王淑英(85歲)星期六早上在道義路(Toh Yi Road)家中受訪時指出,兒子是家中長子,十分孝順,雖然沒和她同住,但每天都風雨不改打包晚餐給她。若是接到國外的攝影工作,他也會在出發前去探望並向母親交代,是非常顧家的人。

來源:Tempo
友人顏先生(37歲,銷售員)說,他與死者因同樣為騎行愛好者而結識。死者為人沒架子,並願意聆聽,因此深受騎車圈人的愛戴,對他的離去感到惋惜。
另一友人陳淑萍(45歲,全職導師)則說,死者生前曾叮囑她要多注意心臟問題,騎行時不要太用力,孰料如今他卻先走一步。「他是非常無私的人,而且喜歡逗我們開心。」
此前NTU事故
2021年5月3日晚上8點40分左右,在南洋理工大學南洋彎和南洋通道交界處附近的路段,發生致命車禍。一輛校車撞上一位正在騎腳踏車的女士,致使這名49歲女士重傷,當場不治身亡。

來源:mothership
據報道,當時現場共有四輛警車,警員已拉起封鎖線調查,並用藍色帳篷遮掩死者屍體。
新加坡騎行法規
1、新加坡交通法規定,腳踏車只被允許在公路上行駛,必須緊挨著道路的左側沿街騎行。騎士要年滿16歲,騎行時請佩戴安全頭盔。
2、如果沿街已經設有腳踏車專用車道,請騎士使用專用車道,不可以占用旁邊的人行道。
3、不可以兩輛或多輛腳踏車並排騎行。
4、不可以載人,12歲以下兒童除外。(註:載12歲以下兒童必須放置在安全座椅上。)

來源:新加坡旅遊局
5、規定兩輪腳踏車的最大負荷為18公斤,且尺寸不能大到阻礙其他車輛正常通行和阻擋視線,負載必須牢固地固定在腳踏車上。
6、在天色較暗的時間和夜晚必須使用車燈,腳踏車正面和後面都要配置適當距離內可見的紅燈或反射器。
7、腳踏車騎士必須會使用信號手勢,將自己的意圖傳遞給附近車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