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歲被告因與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被判坐牢9年5個月和打鞭6下。(示意圖)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男子邀13歲少女在家喝酒時玩真心話大冒險,藉此奪走少女初夜。
《新明日報》報道,少女事後在網上敘述經歷,被學校輔導員看見揭發,男子如今因法定強姦罪行,被判坐牢9年5個月和打鞭6下。
被告陳俊傑(27歲)面對一項法定強姦,以及一項性侵未成年少女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一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慮。
受害者如今16歲,案發時13歲。為保護其身份,法庭下令媒體不得刊登任何可能泄露她身份的資料。
根據案情,受害者為結識更多朋友,於2023年4月初在社媒開設帳戶,並認識被告。
兩人隨後交換聯繫方式,通過即時通訊應用聊天。
同年4月6日,被告邀受害者見面喝酒,並詢問是在酒廊、酒吧或被告住處見面。
受害者當時表示自己未成年,若在公共場所喝酒可能會被警方捉。
被告隨後提議到他家喝酒,受害者接受邀請,並於當晚11時52分赴約,兩人在客廳飲酒及玩「真心話大冒險」。
期間,她向被告透露自己年僅13歲。
在遊戲過程中,受害者接受被告提出的挑戰,換上被告的 恤並坐在他的大腿上,兩人隨後接吻並發生性關係。
受害少女翌日凌晨2時零8分離開被告住處回家。
她事後與被告斷絕聯繫,並覺得自己的行為很愚蠢,怪自己把初夜獻給被告。
由於無人傾訴,她將相關經歷發布在社媒限時動態,希望有人與她談心。
學校一名輔導員於2023年7月31日看到相關內容,告知受害者父母。
少女在父母追問下依舊守口如瓶,母親最終於8月9日報警。(人名音譯)
控方指被告明知故犯
控方早前指被告明知受害者未成年,還邀請對方到家裡喝酒,最後與她發生性關係,顯然是明知故犯。
控方陳詞時也說,孩童和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人生經驗不足,較容易成為性剝削的對象;被告與受害者發生性交和口交,導致受害者需在網上尋求傾訴。
此外,被告事發時未採取安全措施,使受害者面對懷孕及感染性病的風險,因此有必要嚴懲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