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iStock)
工人黨稱曾在2017年建議償還公路電子收費(ERP)欠款時免除行政費,陸路交通管理局發文澄清。
陸交局上周五(30日)宣布,今年10月起,沒有支付公路電子收費的開車人士如果在接到簡訊通知後的五天內付款,就無須繳付10元的行政費。
工人黨上個星期天(1日)在Facebook發文指稱,阿裕尼集選區議員費沙曾在2017年要求當局考慮讓在合理期限內繳付欠款的開車人士免付行政費或降低懲罰性費用。
時任交通部長的許文遠通過書面答覆表示,這筆行政費是當局處理公路電子收費違規行為的成本,要求納稅人為開車人士承擔這筆費用並不公平。
陸交局周二(3日)在Facebook發文指出,陸交局日前宣布的做法跟工人黨所提議的並不一樣,因為當局並不會讓納稅人長遠地承擔這筆行政費。
陸交局說,新一代無閘門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RP2.0)可以探測、通知和促請開車人士償還欠款,陸交局也重新設計了工作流程,因此如今可以提供五天的寬限期。
陸交局進一步解釋,有了新一代無閘門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只要開車人士在五天內償還欠款,陸交局就不需要處理和致函開車人士,因此省下這筆行政成本。
由於新一代無閘門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的安裝仍在進行中,當局將在過渡期間,從10月1日起推出五天寬限期,通過簡訊通知欠款的開車人士。
陸交局表示,希望公眾可以了解這是怎麼一回事,不要被具誤導性的說法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