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楊厝港一帶的幼兒園三名女教師被指證虐童,網友人肉搜索涉事教師的個人資料,並於社交媒體公開。雖發泄了憤怒,但侵犯他人隱私,需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月底,位於新加坡楊厝港地區的一所幼兒園爆出虐童事件,報道稱女教師將兒童鎖在漆黑房間內,在廁所對其掐打和辱罵,更有恐嚇行為如威脅要「剁手」。
對此,許多家長選擇報警處理。涉事三名教師已被暫停職務,在調查期被禁止從事幼兒教育領域內的任何工作。
1. 憤怒下的人肉搜索
雖未公開涉事教師姓名,網民已挖出她們資料,3月初有網友在Instagram設帳號,公開其照片及姓名。
帳號原本設定為公開帳號,但不久後換成私人帳號,已有超過2800人追蹤,但目前已全數撤下。

網友開設帳號公開涉虐童教師個人資料,此帳號已被撤下
來源:聯合早報
2. 構成惡意公開隱私行為
廖玲鈴律師事務所的董事經理廖玲鈴和實習律師Nur Fatin表示,帳號公開涉事教師資料屬惡意公開隱私(doxxing)行為。
防騷擾法定義此行為涵蓋三種情況:發布個人資料意圖造成騷擾、驚慌或不安;發布個資讓受害人害怕遭受攻擊;公開個資藉此煽動暴力。
帖文雖無惡意言論,但其用詞如「揭露惡魔」 「正義」「討公道」等,不僅是單純提醒公眾留意,且表明發帖者意在鼓動公眾騷擾涉事者;選擇於社媒發文,而非向警方舉報,也說明了此意圖。
3. 需承擔法律責任
受惡意公開隱私影響的個人可報警、提起民事訴訟索賠,或申請個人保護令禁止進一步公開資料。若公開資料有誤,涉事者可要求發帖者更正或停止發布。
首先,境外發帖者同樣有法律責任。Fortress Law董事歐陽偉恩強調,防騷擾法令有治外法權效力,即使在新加坡境外發帖也需承擔責任。
第二,分享或引述帖文也可能需要負責。不僅是發帖,評論等行為也涉及誹謗。對已結案和未結案的案件作出評論是有區別的,任何人若損害或干擾法庭訴訟,會觸犯藐視法庭的罪名。
第三,個人帳號並不能免除發貼者罪責。帳號公開與否依帖文意圖及影響而定;更改為個人帳號,不能改變已對涉事者造成騷擾的事實,所以發帖文者仍會面對刑事責任。
4. 謹慎行使言論自由權
雖然虐童事件涉及孩子,緊密牽動著大家的情感,但人肉搜索對孩子和司法程序都沒有幫助。
公眾應負責任地行使言論自由權,避免發布引起騷擾的評論或留言,並適當地考慮到涉事者獲得公平審判的權利。
參考資料:
1. 三女教師被指虐童遭網民肉搜公開個資 律師:已觸法,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