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女傭因對僱主不滿想自殘,把螞蟻藥加入水壺摻水喝,卻因嘔吐而作罷。她事後沒把水壺洗乾淨,導致女僱主隔天喝水時誤食螞蟻藥。
35歲的緬甸籍女傭蒂達溫周五(3月1日)在法庭上承認一項持可導致他人受傷的危險物質的控狀,罪成後被判入獄四周。
事發時,被告在位於新加坡惹蘭拉耶的住宅工作5個月,她的僱主是一名57歲婦女。
案情顯示,被告因為不滿女僱主對待自己的方式,於2023年12月26日下午,將半包螞蟻藥倒入女僱主的水壺,摻水後喝下肚。30分鐘後,被告因為感覺不適和嘔吐而改變主意,服用止痛藥。
被告過後清洗水壺,但沒洗乾淨,部分螞蟻藥仍殘留在水壺。
庭上透露,女僱主隔天使用水壺煮水飲用,還曾因為察覺水質異常而再煮一壺,但她最終還是覺得水有異味,檢查後發現水壺底部有沉澱物。
女僱主於是質問被告,後者這才承認曾把螞蟻藥倒進水壺摻水給自己飲用,女僱主事後報警。
女僱主過後因為肚子不適而入院治療,打點滴後症狀才逐漸好轉,出院後拿了兩天病假。
新加坡衛生科學局過後檢驗水壺,發現水壺裡有螞蟻藥的成分。
被告案發當天被捕後關押至今,她沒有聘請律師,在法庭上透過通譯員求情時表示後悔,認為自己並不適合當女傭。
她也表示想回國,但女僱主不願送她回家。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濫用了女僱主對她的信任,但考慮到被告的精神狀態,以及她曾清洗水壺,最後判處她坐牢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