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為了能留在新加坡販賣春藥,5名中國男子竟刻意犯法,向執法人員行賄,試圖在受調查期間獲得特別准證繼續逗留,其中兩人率先認罪,各被判入獄10周。
5名中國男子是7月18日被控上庭,其中兩名被告黃創順(40歲)和許壁歆(31歲),分別面對兩項和一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周二(19日)在國家法院認罪。其餘3名被告是肖擷知(43歲)、許志深(37歲)和林良俊(32歲),他們的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
貪污調查局的調查揭露,5名被告向執法人員行賄,目的是要在受查的保釋期間獲得特別准證,得以延長在新加坡逗留,繼續非法販賣春藥。
這個團伙的主謀是一名新加坡人,他已被逮捕。他因涉嫌吸毒,正在接受新加坡中央肅毒局的調查。
案情顯示,今年5月30日,被告黃創順持工作證入境新加坡,在一家酒廊當歌手。一段時間後,他打算辭職,轉而非法販賣春藥。他圖謀犯下賄賂罪,在調查期間獲取特別准證,以延長在本地逗留,這樣他就可以在新加坡販賣春藥,賺取更多錢。
6月23日,黃創順在烏節路一帶的禁煙區吸煙,被兩名環境局執法人員逮捕。他向兩名執法員各行賄50新元,請對方不要對他採取行動。
執法人員警告黃創順將錢收回去,但他不聽勸,一而再地將錢塞給他們。庭上透露,黃創順那麼做的目的,其實是為了犯下行賄罪,好讓他可以在受調查期間獲得特別准證。
黃創順隨之被捕,後來獲保在外,並獲得特別准證。為他作保的是一名他托友人找來的女子,付給了她800新元作為酬勞。
根據法庭文件,黃創順在保釋期間向不明身份者購買春藥,然後在芽籠一帶以高價販賣。
調查揭露,除了黃創順,從今年1月至6月間,另有4名中國男子涉及相關罪行而被捕,包括第二名被告許壁歆。
法庭文件指出,許壁歆以相似手法犯案,他5月某日在禁酒時間,於公共場所喝酒,在被捉時企圖向警員行賄。他因此被逮捕後,也請人將他保釋外出,同樣在受查期間獲得特別准證,同樣在芽籠一帶非法販賣春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