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實施赴華航班乘客登機前進行核酸檢測措施以來,一些旅客就相關問題向中國駐新加坡使館進行了諮詢。
中國駐新加坡使館整理了常見諮詢問題:
一、我應該如何申請做核酸檢測?使館有指定的檢測機構嗎?
二、我應該什麼時候去做檢測?
三、我如何確定檢測證明的出具日期?
四、如何理解「持統一格式檢測證明直接登機」?
五、拿到檢測證明後,我需要做哪些準備工作?
六、如果證明信息有誤,我是否可以自己塗改?
七、新冠病毒抗體檢測(血清檢測)可以代替核酸檢測嗎?
八、嬰幼兒是否也需要進行核酸檢測?
九、多次通過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小程序上傳信息不成功怎麼辦?
十、我已取得3天內的檢測證明,但航班晚點怎麼辦?
十一、赴華登機前做過核酸檢測,入境後是否仍需隔離?
十二、我是在新加坡輪班下船回國的船員,登機前是否也需要進行核酸檢測?
十三、前往港澳台地區是否需要進行核酸檢測?
十四、我沒有智慧型手機,該如何申請核酸碼?
十五、申報核酸碼時遇到問題怎麼辦?
現就以上常見諮詢問題集中答覆如下:
一、我應該如何申請做核酸檢測?使館有指定的檢測機構嗎?
答:駐新加坡使館暫未指定特定檢測機構,您可根據新加坡衛生部網站公告,按赴華事由致函以下機構申請協助:
(一)必要的商務及工作需要旅行可向新加坡貿工部申請(郵箱:[email protected] );
(二)持人力部頒發的工作許可(Work Permit)、技術准證(S Pass)、特別准證(Special Pass)人員向人力部申請(網址:https://www.mom.gov.sg/covid-19/sending-workers-home);
(三)教育、人道事由及其他情況請向衛生部申請(網址:https://go.gov.sg/moh-pdt)。其中第十一項「需提供目的地國家要求登機前做核酸檢測的證明」(Proof that DestinationCountry has a Pre-Departure Test Requirement),可將使館官網公告(http://www.chinaembassy.org.sg/eng/lsfw/t1813302.htm)截圖作為附件上傳。
二、我應該什麼時候去做檢測?
答: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以下簡稱「檢測證明」)以出具日期為準,您取得的檢測證明出具日期不應早於航班起飛日期當日-3天。如,航班起飛時間是9月13日,則出具日期不應早於9月10日。請您在檢測前與檢測機構確認報告出具所需時間,以確定您何時去檢測。
三、我如何確定檢測證明的出具日期?
答:檢測證明上可能有採樣、檢測和出具時間等多個日期。首選出具日期;如沒有出具日期,則選擇證明上顯示的最晚一個日期;如證明上只顯示一個日期,選擇該日期即可。如,檢測證明顯示採樣日期為9月8日,檢測日期為9月9日,證明出具日期為9月10日,則應選擇9月10日為出具日期。
使館認可的統一格式檢測證明出具日期為正文「This test result was reported on [Date]」中提到的日期,如下圖劃紅線部分所示。

四、如何理解「持統一格式檢測證明直接登機」?
答:赴華直航航班乘客,如取得使館認可的統一格式檢測證明,可憑檢測證明直接登機,無需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以下簡稱核酸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轉機及未取得統一格式檢測證明的旅客仍需提前申領核酸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證明格式可參考以往通知(網址:http://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fwdt/t1813300.htm)。如不確信,仍可按原有方式申請核酸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
五、拿到檢測證明後,我需要做哪些準備工作?
答:第一步,校對檢測證明上的信息,如姓名拼音、護照號碼、檢測日期等;
第二步,請檢查檢測證明的出具日期是否在起飛前3天內;
第三步,確認檢測證明格式是否為使館認可的統一格式,如是,可憑此證明直接登機。
特別提醒:如出現個人信息不符、檢測證明出具時間超過3天有效期的情況,將影響您的行程。
六、如果證明信息有誤,我是否可以自己塗改?
答:不可以。請您務必提供真實有效的檢測證明,任何偽造、變造檢測證明的行為都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七、新冠病毒抗體檢測(血清檢測)可以代替核酸檢測嗎?
答:不能。中國相關部門只接受核酸檢測結果,不接受血清抗體等其他新冠病毒檢測結果,請您在檢測前與檢測機構了解檢測類型詳情。
八、嬰幼兒是否也需要進行核酸檢測?
答:對於嬰幼兒(不滿6周歲),如果準備搭乘直航,只要同行的監護人符合乘機標準,可以不進行核酸檢測,其他人無符合要求的檢測證明不能登機,特殊情況應事先商使館。
如搭乘轉機航班,由於涉及中轉地相關政策,建議諮詢中轉地中國使領館或擬搭乘的後段直飛中國航班的執飛公司;登機前免檢不意味著可以入境時免檢,關於抵達中國後嬰幼兒檢測政策,建議您諮詢入境城市的地方政府,具體可查閱相關地方政府網站。如有可能,建議儘量檢測。
九、多次通過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小程序上傳信息不成功怎麼辦?
答:此類情況可能因網絡原因造成。建議您換個時間段再次嘗試,或更換網絡連接方式,如從wifi網絡切換為手機行動網路,也可請親友通過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小程序中的「為他人填報核酸檢測情況」入口代為申報。多次嘗試仍不成功的,請根據系統提示進行相應操作。此外,如您確認持有的檢測證明符合統一格式相關要求,也可憑檢測證明直接登機,無需申請核酸碼。
十、我已取得3天內的檢測證明,但航班晚點怎麼辦?
答:如您所持有的檢測證明因航班晚點導致過期失效,仍可登機。但如您的航班改期,則需按新的航班日期確定是否需重新做檢測。
十一、赴華登機前做過核酸檢測,入境後是否仍需隔離?
答:核酸檢測是登機要求。入境後仍需執行入境地政府關於隔離、檢測的有關要求,具體可查閱相關地方政府網站。
十二、我是在新加坡輪班下船回國的船員,登機前是否也需要進行核酸檢測?
答:需要。自新加坡搭乘航班赴華以及經新加坡中轉乘機赴華的所有中、外籍乘客,均須於登機前3天內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十三、前往港澳台地區是否需要進行核酸檢測?
答:對搭乘航班自新加坡出發、經由中國香港、澳門、台灣不入境中轉、最終目的地為中國內地的乘客,須查驗其健康碼狀況和健康狀況聲明書,且應保證中轉地登機時間仍有效;對搭乘航班自新加坡出發,入境地為中國香港、澳門、台灣的乘客,核酸檢測政策請按照三地主管部門要求執行。鑒於中轉的不確定性,不建議在疫情期間通過中轉方式赴華。
十四、我沒有智慧型手機,該如何申請核酸碼?
答:原則上,須由本人申請核酸碼。因各種原因確無法由本人申報的,可請他人代為申報。代申報人須在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小程序中通過本人身份證實名認證,選擇「為他人填報核酸檢測情況」入口代他人申報。如無法在當地找到代申報人,建議您請國內親人或朋友代為申報。
如代申報人不與您一同乘機,您可持核酸碼截屏或核酸碼照片列印件登機。登機時請攜帶好檢測證明備查。
十五、申報核酸碼時遇到問題怎麼辦?
答:如您申報核酸碼時遇到問題,請點擊以下連結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hs.html或通過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小程序中「申報入口B」「常見問題解答」欄目,查看「核酸檢測健康碼常見問題解答」。
中國駐新加坡使館領事保護與協助緊急求助電話:
+65-64750165(24小時)
+65-81296456(疫情期間臨時領保專線,工作日上午08:30-12:30,下午14:30-18:30)
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電話:+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