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房東因窩藏逾期逗留數年的兩名中國女子,被判窩藏非法移民罪,入獄6個月。
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指出,在出租單位前,房東必須進行以下三項強制性檢查:
1)檢查租客的正本出入境文件或工作證件
2)核對租客的工作證件和護照上的資料是否一致
3)向發出證件的有關單位核實租客證件的有效性
2021年,這名房東在把勿洛水池的單位房間出租給兩名中國女子,每人的房租為550新元。儘管知道她倆都是外國人,但房東卻沒有核實她們在新加坡的證件。

事實上這兩名女子的准證,早在2009年5月23日和2006年4月24日就已經過期。
今年6月,房東終於發現了她們逾期逗留,但還是讓她們在自己的單位內繼續居住。
這兩名女子於8月30日,因逾期逗留而被移民與關卡局逮捕,被判坐牢6個月。分別被罰款2500新幣和3500新幣。房東也因窩藏非法移民而被提控,被判監禁6個月。

根據新加坡法律,在知情的情況下窩藏非法移民,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六個月至兩年,以及罰款不超過6000元;若因疏忽而窩藏非法移民,可被判最長12個月的監禁,或罰款高達6000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