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制度強制所有年滿18歲的
新加坡男性公民
和第二代永久居民(PR)為國服役
近幾年在學生時代
因為政府邀請入PR的
第一代也要服役
如果申請的是DPR
(妻子是新加坡人/PR)
第一代,看年齡和要求
也可能要服役

03
PR子女不想服兵役了
放棄身份行不行?
在新加坡國民服役徵召法令下
即使在18歲前
選擇放棄新加坡國籍
仍然必須服完兵役
除非得到國防部的批准
否則一旦被判罪成
將面臨高達 1萬元罰款
或三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那麼,如果不想子女服役的話
放棄PR身份行不行?
符合條件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是 入籍了新加坡
那麼情況就複雜一些
如果你的孩子在21歲時,放棄其公民身份:「憲法」第128條規定了,放棄新加坡公民身份的條件,你的孩子必須是:
21歲或以上的新加坡公民
良好的心態
即將成為另一個國家的公民
你的孩子還必須首先履行,「入伍法」規定的任何責任,換句話說,他將不得不
完成了他的全職NS義務
呈現至少3年的ORNS
遵守政府可能施加的任何條件
換句話說,如果沒有先服役,就不能放棄新加坡公民身份。

執行有多嚴格?
有位小哥爸爸是泰國人
媽媽是新加坡人
他雖然在泰國出世
在1歲時媽媽為他登記為新加坡公民
他在泰國長大、念書
到了22歲之前
都一直持有新加坡和泰國雙國籍
他媽媽一直想給他
辦理放棄國籍的手續
但是沒有辦下來
媽媽無法交付保證金
而沒有替兒子申請有效的出國准證
這位小哥就變成「逃兵」了

要知道,這小哥其實
從來沒有把自己當做新加坡人
他的新加坡公民的身份
並不是自己的選擇
他沒有申請過新加坡身份證
甚至也從未主動使用過
新加坡護照
即便如此
他只是逃過了牢獄之災
還是要交 6000新幣的罰款
(近3萬人民幣)
就是這麼嚴格!
其實,很多家長怕孩子吃苦
還覺得「耽誤時間,影響了學業」
甚至有些人放棄了PR身份
尤其是常常聽說
歐美國家PR父母會這樣做

但是也有很多家長認為
年輕人可以在軍營歷練自己
豐富社會閱歷經驗
現在的年輕人都比較嬌慣
軍營里的各種訓練
誰也逃不掉
逼著你增強體能、磨練意志
也是終生受益的一件事

各位椰友你怎麼看?
最後,用網友的一句話
作為結尾吧

默哀 R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