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中國與新加坡之間已實現了互免簽證的便利,極大地簡化了兩國公民的旅行流程。
旅客在入境新加坡前的3天內,只需填寫新加坡入境卡並準備相應的相關資料,即可輕鬆踏上旅程。
對於外國車輛進入新加坡,只需要辦理「新加坡外國車輛入境准證」(Vehicle Entry Permit,簡稱VEP),您的外國車輛就可以被允許在新加坡境內合法駕駛和停放。


外國車主希望在新加坡境內駕駛和停放車輛必須事先申請VEP,車輛必須滿足新加坡的排放標準,否則申請可能不被批准。
車主可以通過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Land Transport Authority,簡稱LTA)的官方網站在線提交申請,並提供必要的文件,如車輛登記證書、保險證明、身份證明和有效的駕駛執照等。
VEP車輛進入新加坡之日起有效期最長為14天,並可在到期前5天內申請延長。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VEP主要針對來自馬來西亞的車輛,因為新加坡與馬來西亞地理位置相鄰,兩國間的往來頻繁。
不過,其他國家的車輛若想進入新加坡,也可能需要申請類似的許可證或臨時許可證,具體要求可能有所差異。


此外,新加坡還實行了電子收費系統(Electronic Road Pricing,簡稱ERP),外國車輛在入境時也需遵守這一系統的規定。
在新加坡,以下幾類人士不得在本地擁有或使用外國註冊車輛:本地公民、永久居民、居住在本地的人士、長期探訪准證或家屬准證持有者、學生准證持有者、培訓就業准證或工作假期准證持有者,以及居住在本地的工作證件持有者。

然而,陸交局明確表示,那些沒有居住在本地,但持有人力部發出的證件的人士,若滿足特定條件,是可以在本地駕駛外國車輛的。
這些條件包括:駕駛者是外國註冊車輛的車主、非本地居民、擁有有效的車險和路稅、外國註冊車輛每天需在境外逗留至少六小時以上,以及擁有有效的自動通行卡,用於在關卡認證並支付所需費用。

陸交局還補充,不在本地居住的工作證持有者需確保他們的外國註冊車輛每天在境外逗留至少六小時以上。
對於希望駕駛馬來西亞註冊的車輛進出新加坡的民眾,車輛必須滿足一系列要求,包括擁有有效的路稅、車險(含第三方保險)、自動通行卡和陸交局審批電郵,使用自動通行卡記錄出入境信息並支付費用,擁有有效的外國車輛入境准證,以及繳納任何未繳的罰款和公路電子收費(ERP)費用。


新加坡國家環境局於2024年7月1日宣布,自2026年4月1日起,將對外國註冊的商用柴油車實施新的排煙標準。
若車輛的排煙量超過50赫特里廢氣單位(HSU),將被拒絕入境新加坡。
在新標準實施前,環境局將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間發布通告,提醒相關車輛注意新標準和實施日期。

目前,新加坡的政策規定,商用柴油車的排煙量若超過40HSU,司機將面臨罰款。
若外國註冊柴油車的排煙量達到或超過60HSU,則會在陸路關卡被拒絕入境。
此外,自2028年7月1日起,2003年7月1日之前在外地註冊的電單車將無法在新加坡公路上行駛。

對於有意在新加坡駕車的馬來西亞或其他國家的車主來說,提前熟悉並遵循新加坡交通管理部門的規章制度至關重要。
確保自己滿足所有駕駛條件,並持有必要的許可證件,是每位車主在新加坡合法駕駛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