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結婚12年成怨偶,妻指夫家暴、騷擾、跟蹤、全方位控制自己,還被禁與大馬家人聯絡,甚至被懷疑與表親有染,忍無可忍要求離婚。
這起離婚案中的夫妻2009年5月結婚,育有4個孩子。
女方2021年2月帶著孩子離開兩人的婚房後,申請個人保護令,並於同年3月向法庭申請離婚,理由是婚姻陷入無法挽回的地步,自己無法繼續與丈夫相處。
《新明日報》報導,根據女方說法,丈夫曾對她和孩子動粗,搬走後,對方還不斷打電話、發簡訊騷擾自己,9天裡共收到165通未接來電,甚至跟蹤她到新住處。

(123RF 示意圖)
另外,女方說丈夫控制欲強,婚後硬要自己辭去在四大會計師行之一的會計工作,當家庭主婦。
她也說,出門要經過丈夫批准,在外得全天報告行蹤。
女方還指出,丈夫要自己和大馬家人疏遠,也不讓自己和孩子接受家人、朋友所送的禮物。
她舉例說,丈夫於2019年指控自己與一名表親有染,揚言如果繼續與對方聯繫的話,就會傷害這名表親。
女方也說丈夫輕視自己,以及未能為給予孩子良好的膳食和拖欠孩子學費。
她認為,這段婚姻已無法挽回,要求離婚。
鈴聲響 心慌慌
連聽到丈夫的來電鈴聲都會緊張,法官考量了妻子的陳述,以及觀察到她聆訊期間的情緒,認為對方的確無法再跟丈夫生活下去。
判詞中提到,妻子為丈夫的來電設置了專門的鈴聲,每次對方聽到鈴聲都很緊張。
關於丈夫是否過度控制妻子,法官認為,如果丈夫的說法正確,那妻子沒理由每次丈夫來電時都感到緊張或壓力,害怕接電話時可能被責罵。
法官也認為,這名妻子在庭上供證時的舉止可信,因此也接受了她指丈夫曾在2010年飛往檳城家鄉,罵岳父母「沒讓她(妻子)準備好嫁人」的說法。
所以法官同意妻子無法與丈夫繼續生活下去的說法,批准離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