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興豐(左,譯音)被控毆打和用帶有種族歧視的字眼辱罵一名印裔婦女,經審訊後被定罪。(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被指在新加坡蔡厝港一帶毆打,以及用帶有種族歧視的字眼辱罵一名印裔婦女的男子不認罪,經審訊後被定罪。
《8視界新聞網》報導,32歲的新加坡籍被告黃興豐(譯自Wong Xing Fong)共面對兩項控狀,指他在2021年5月7日早上8點45分左右,在蔡厝港通道一帶北樺園公寓外的有蓋走道上,蓄意用帶有種族歧視的字眼辱罵和踢傷印族婦女辛都查。
根據早前報道,受害人當時外出晨運,快步走時經過案發地點,被告突然上前要求她戴上口罩。
受害人解釋她在做運動,無需戴上口罩,但被告卻以侮辱種族的字眼對她破口大罵,還「飛踢」了她的胸口一下,導致她跌倒在地。
被告之後迅速逃離現場。
受害人女兒過後在社交平台Instagram上講述母親的遭遇,並公開母親傷勢的照片。
身為補習老師的受害者在審訊中供稱,這起事件讓她感覺「身為印裔是錯的」。
被告則辯稱受害者諷刺和挑釁他,並指對方對他和他的未婚妻吐口水。
但控方指出,這並不符合目擊者的證詞。
法官認為,受害者和控方證人的證詞都是可行的,控方也滿足了排除合理懷疑的條件。
此外,庭上揭露,被告曾在2013年因偷竊而被罰款,2015年又因非禮而被判監禁1年。
案展下個月進行求情和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