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一名女經理在過去20年,向美容院購買37個總額逾6萬新元的美容配套,並獲職員豁免使用期限,不過目前剩下500次的療程尚未使用的她再次光顧時,卻無法兌換有關療程,甚至遭人報警趕走。
事主林美玲(56歲,經理)向《新明日報》指出,她從2004年起都光顧烏節路同一家美容院時簽下了有關配套,當時職員都說配套沒使用期限,還可與他人共用,因此當他們向她推銷新配套時,她都會簽下以示支持。

「每次簽新配套,職員都會『劃掉』截止日期條款並簽名,這些年來,美容院每周六幫我預留兩個位,我就帶家人一起去。」
林美玲最後一次購買的配套,是她弟媳在2021年10月付款898新元購買,因此目前仍有逾2萬元共約500次療程還未使用,不料,她在上月獲美容院通知,所有配套已經逾期。
「我們約了在6月17日見面談,他們要我買新的配套,最後談到不歡而散。」
到了上周六(24日)那天,林美玲如常上門做療程,但職員卻不讓她進入還報警,她過後報案並向消協投訴。
另一方面,美容院負責人受訪時,稱林美玲在上月突然拿著四張沒有截止日期的配套發票,說要來做療程,態度非常凶。職員為了安撫她,也先給她做療程。
「但調查後,我們發現店裡的發票副本有關期限的條款並沒被劃掉,因此無法確定她手上被劃掉的發票是怎麼回事。」
負責人也說,林美玲兩次上門大鬧,甚至還作勢打人,因此才報警處理。警方受詢時證實接獲報案,案件還在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