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確保少數族群從政是新加坡「發明」集選區的唯一理由。但經過反覆思考,筆者覺得這理由不能成立。理由如下:
一)在集選區產生之前,巫、印同胞從政已不存在任何問題,許多人在華人選區高票當選。換言之,華裔選民早已接受異族同胞為議員、部長。
二)如果在建國初期,國人對於膚色並不看重,少數族群從政不成問題,建國近半世紀後哪還需要凸現種族色彩?這合乎邏輯嗎?

三)早期選民的教育文化背景多不相同,當今選民多接受相同的國民教育,都以新加坡人自居,集選區豈不反而說明國民教育失敗?
四)集選區對掌握各種資源的執政黨顯然有利,所以違反議會民主的基本精神,也違背公平合理原則,被認為是執政黨用來長期把持政權的策略之一。
舉個例子:早年從政者,有許多非華裔人士,包括馬紹爾、貝恩、拉惹勒南、帝凡那、 鄂圖曼沃、依布拉欣、布旺、孔賢孝、麥馬德、耶谷、惹耶勒南等等,都屬領袖級人物,因受到華人的接納而高票當選。

多少年來,非華裔議員在華人選區當選,不論是執政黨還是反對黨,都是順理成章的事,不存在任何障礙。又比如:混種人馬紹爾是在華人擁護下,代表新加坡人民到倫敦談判,爭取新加坡自治、獨立,而後成為自治邦首席部 長。馬來人尤素夫榮任共和國第一任總統,同樣獲得華人的擁護。
單是這二例,就足以說明新加坡華人不存在狹隘的種族主義,非華裔參政從來不成問題。如果今天反而出現種族主義,需要集選區,那只能是說明建國已完全失敗;或者是虛擬的政治語言。
因此,有些網友主張,應即刻廢除集選區,它的存在對國人不是光榮而是羞辱,因為這不等於告訴世人:在共和國旗幟下成長的新加坡人,還存有狹隘的種族主義?
我認為這個主張是很有道理的。
姑且不論集選區對反對黨是否公平,它對選民肯定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因為違背了民主選舉的兩大基本原則。大家都知道,民主選舉除了「一人一票」,還有「一票一人」原則呢。後者和前者同樣重要!

不妨冷靜地想一想:既然投票是強制的,又把爛蘋果和好蘋果包裝在一塊兒,強制你我來選購,這算公平合理嗎?
即使撇開「爛蘋果」問題不談。無論如何,每張選票的「分量」(weight)照理應該是完全一樣的,如果有些選民一票只選一名議員,有些選民一票則選幾名議員,又構成了另類的不合理、不民主。
尤其是當兩黨勢均力敵時,集選區選民的幾張選票可以決定誰來執政,但單選區的選票就沒有相同大小的關鍵性作用了。試問這公平合理嗎?
作者:傅懋濂
新加坡退休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