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專欄丨新加坡的稅收政策

2019/06/14   •   4215閱
新加坡以以納稅人為中心,營造易於履行納稅義務的環境,並致力於建立一個充滿活力且穩定的稅收生態系統。新加坡的稅收政策以促進收入提高和經濟社會發展為目標,並通過企業所得稅減免、個人所得稅優惠和新創公司免稅計劃等措施,吸引投資並支持企業發展。了解新加坡的稅收政策,對企業和個人都具有重要意義。

新加坡秉持的稅收理念是以納稅人為中心,並營造一個讓納稅人更容易履行納稅義務的環境。由此,納稅人很難不履行納稅義務。新加坡鼓勵自願遵從,同時建立民眾對稅制的信心。反過來,這也確保了新加坡有一個公平和可持續的稅收制度,稅收管理的效率更高。

新加坡將稅收作為一個生態系統來研究和指導實踐,考慮到全球稅收領域的快速發展和不斷增加的複雜性,為了更好地滿足新加坡當前和未來的需要,新加坡致力於建立健全充滿活力的稅收生態系統。

稅收政策

稅收目標。

新加坡稅收政策基於兩大主要目標:首先是收入提高。這是稅收政策的傳統目標。稅收是政府運作的重要資金來源。為了提高稅收作為政府收入來源的彈性,新加坡在1994年開始徵收商品及服務稅(GST)。這種消費和收入稅收的平衡組合,降低了單一收入的課稅容易受到經濟狀況不利變化的影響,並增強了新加坡財政狀況的彈性。

其次是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例如,為了鼓勵機械化和自動化,政府允許對大部分用於商業目的的資產進行加速折舊;為了鼓勵新加坡人多生孩子,政府出台了退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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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政策的基本宗旨。

保持企業和個人的稅率都具有競爭力,保持公司的競爭力有助於繼續吸引大量的外國投資,保持較低的個人稅率鼓勵個人努力工作。它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風險承擔變得有價值,並鼓勵企業家創業。為了避免雙重徵稅,截至2018年3月,新加坡已經與多個國家地區簽署了87個綜合規避雙重徵稅協議(DTAs)。

新加坡稅種與稅收收入。

新加坡政府收入主要有三種來源,包括稅收、收費和其他收入。稅收是新加坡政府運營收入的主要來源。新加坡的稅種有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海關稅(商品和服務稅、進口稅)、房產稅、機動車稅、押注稅、賭場稅、印花稅及其他稅。

2016-2017財政年度,新加坡稅收收入占政府運營收入的85.1%。2017-2018財政年度,稅務局負責的稅收收入為502億新元,相當於政府運營收入的66.2%和國內生產總值(GDP)的11.1%。其中所得稅(含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預提所得稅)是稅收的主要來源,占比達稅收總收入的50%以上,是新加坡的重要稅種。新加坡政府對所得稅的政策投入和力度也是最大的。

新加坡稅收總收入逐年穩步增長,雖然近幾年稅收政策主要以減稅與降低稅負為主,而且減免稅的優惠幅度逐年加強,但是稅收收入並未因政府出台的稅收政策而出現負增長,這說明新加坡的減稅降負的稅收政策改革發揮了正向作用,且從長遠來看,減稅降負的稅收政策改革反而會增加政府的稅收收入和財政收入。

企業所得稅政策。

新加坡為了吸引企業投資、支持企業發展,從2003年起就一直在進行企業所得稅改革。企業所得稅稅率從2003年的22%逐步降至2010年的17%,到2018年企業所得率仍保持17%,在全球範圍屬於較低的水平。

在減稅和退稅等優惠政策方面,新加坡每年都會推出不同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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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政策。

新加坡的個人所得稅改革側重於稅級的細化,不斷增加稅階,將中高收入檔次細分,對高收入群體的稅率進行提高。個人所得稅率從介於3.5%到20%調整到2017年後稅率介於2%到22%。

在減免稅和退稅政策方面,一是針對教育支出、保險支出、贍養老人、殘障人士、殘障子女等個人所得稅計算都有專項附加扣除,例如贍養父母(至多兩人)與納稅人共同生活,享受9000新元免徵額;未與納稅人共同生活享受5500新元免徵額。為了鼓勵職業母親,對於祖父母照顧子女的,可享受3000新元的免徵額;鼓勵生育,每個子女可享受4000新元的免徵額。二是設定了減免稅總額上限,例如自2018年課稅年度起,個人可享有的個人所得稅減免總額,每年的整體減免上限為80000新元。三是不同年度,所有稅務居民可根據當年政策獲得一定比例不超最高限額的個人所得稅退稅,但退稅的比例和限額從趨勢來看是下降的。例如在2017課稅年度,所有稅務居民個人可獲得20%的個人所得稅退稅,最高可達500新元。在2015課稅年度,所有稅務居民個人將獲得50%的個人所得稅退稅,最高可達1000新元。在2013課稅年度,所有稅務居民個人可獲最多1500新元的個人退稅(年齡在60歲以下的納稅人可獲得30%的退稅,60歲及以上納稅人可獲50%退稅);2008年、2009年和2011年的課稅年度,所有稅務居民個人獲得20%的一次性個人所得稅退稅,每位納稅人最高可獲得2000新元。

稅收豁免

新創公司免稅計劃(Tax Exemption Scheme for New Start-Up Companies)新加坡政府從2005估稅年開始實施新了創公司免稅計劃,以支持創業並幫助當地企業成長。

隨著對公司建設能力的支持力度的加強,新加坡政府於2018預算案中宣布將對該計劃下的免稅政策予以修訂。所有變化將從2020估稅年起對所有根據該計劃要求免稅的合格公司生效,符合條件的公司在其前三個估稅年享有以下免稅政策:

從2020估稅年起

· 首100,000新幣的應納稅收入可獲得75%的免稅額;以及

· 接下來的100,000新幣的應納稅收入可獲得50%的免稅額。

2019估稅年和之前

· 首100,000新幣的應納稅收入全額免稅;以及

· 接下來的200,000新幣的應納稅收入可獲得50%的免稅額。

*應納稅收入是指按現行公司稅率徵收的收入

免稅額總結表

首200,000新幣應納稅收入免稅政策(2020估稅年起或之後的前三個估稅年)

應納稅收入

免稅率

免稅額

首$100,000

75%

$75,000

接下來$100,000

50%

$50,000

首300,000新幣應納稅收入免稅政策(2010估稅年至2019估稅年中的前三個估稅年)

應納稅收入

免稅率

免稅額

首$100,000

100%

$100,000

接下來$200,000

50%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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