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24日訊)為了一包滷鴨飯,漁場老闆將兩個啤酒瓶扔向滷鴨飯攤,結果換來坐牢四個星期的下場。
案件發生在實龍崗花園小販中心的亞盛滷鴨飯,被告Ong Li Koon(48歲)星期一承認行為魯莽,危害他人安全控狀後,被法官判坐牢。
法官指,案件發生在小販中心,當時是午餐時間,人很多,被告扔啤酒瓶,無視他人的安全,刑罰必須能發揮阻懾作用。
被告稱是漁場老闆,需要排漁場的事宜,要求法官准他延遲服刑獲准。被告將在下個月6日開始服刑。
案情顯示,今年8月21日下午大約1時,被告在小販中心幫兒子買`滷鴨飯,他走向攤位,發現有人排隊,被告放下50元作為訂金,叫一包滷鴨飯。女小販Tan Li Swan(41歲)接下被告的訂餐,但告訴被告,她必須先服務其他排隊的顧客,才能為被告服務。被告聽了之後走開。
過了一會兒,被告返回攤位,發現之前排隊的人已經不在,但他的滷鴨飯還沒準備好。女小販聲稱有顧客排隊,她必須先給他們飯,被告感到沮喪,在Tan Li Swan面前抱怨。
Tan Li Swan告訴被告,如果他不高興,就不要跟她買。
被告很生氣,先後拿了兩個空啤酒瓶,大力扔向攤位。其中一個啤酒瓶破裂,擊中Tan Li Swan的背部。Tan Li Swan並沒有受傷,因此沒看醫生。案發過程被閉路電視拍下。
被告有蓄意傷人和恐嚇等案底,控方說,被告有類似暴力案底,當時是午餐時間,攤位前有人排隊,有至少三個人在攤位裡面。如果不是因為啤酒瓶沒有打傷人,被告面對的可能不是現在的控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