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年中,爛尾樓的新聞,成了社會熱點。作為房產人,大隊長對於爛尾樓這個詞,當然不陌生。房產,作為人生的一個重大決策,往往託付著一個甚至數個家庭的幸福。一旦爛尾,不但入住遙遙無期,還要背負高額的房貸。
感同身受,那種沉重,真是讓人喘不過氣。尤其是掏空了六個錢包,買了個爛尾房的案子,真是一聲嘆息。

圖:聯合早報
大隊長從事新加坡房產交易多年,經常也有客戶想讓我介紹東南亞新加坡以外的房產,比如馬來西亞,印尼,泰國,越南,菲律賓等等,我一概都是拒絕的。原因就是,我要對我的客戶負責;也許這些國家中有好的機會,但我沒有把握其中不會出現爛尾樓。
但推廣新加坡的樓盤,我沒有這個顧慮。今天,我就來分享,為什麼新加坡沒有爛尾樓。
01 售地環節
發展商在新加坡拿地,主要通過兩種方法:政府售地,或舊樓整體收購然後重建。對於這兩種方法,新加坡政府都有一整套規範的流程,但和我們今天的主題沒有什麼關係,大隊長就不細說了。
在期房發售以前,發展商需要100%支付土地成本,而土地成本,占新加坡建房總體成本的六成以上。

02 房地產商的銀行帳戶
在新加坡有購房經驗的朋友,給發展商轉款的時候都會發現,發展商帳戶是特別長的一個名字,支票上要寫三行的。比如下面這個:
「OCBC for Project Account No. 123-456789-001 of XXXX Development Pte Ltd」。
為啥這麼長呢, 因為這是新加坡政府監管戶頭,格式有固定的要求,比如 Project Account No. xxx 這些文字,只能出現在監管戶頭中。
期房銷售的房款,必須進入政府監管戶頭。
發展商想從監管戶頭取錢,必須得到政府許可。
那政府在什麼情況下會允許發展商從監管帳戶取錢呢?我們馬上會說到。

03 購房付款
現在,終於輪到我們的買家登場了,按照買家的付款步驟,讓我們看看發展商是否有機會捲款而走,留下爛尾。
A.買家購房,先付款20%,打入監管帳戶;發展商看得到,拿不到;
B.地基完成,通過政府驗收,買家支付10%,打入監管帳戶;政府批准,發展商可以使用這裡面的30%房款。捲款而走?土地的錢一大半還沒有回來呢,別說地基的成本。。。
C.公寓單位主體建築完成,通過政府驗收,買家支付10%,發展商可以使用;
D.磚牆牆體完成,通過政府驗收,買家支付5%,發展商可以使用;
E.公寓單位天花板完成,通過政府驗收,買家支付5%,發展商可以使用;
F.門窗以及電線水管鋪設完成,通過政府驗收,買家支付5%,發展商可以使用;
G.公寓停車場,園區內道路,排水設施完成,通過政府驗收,買家支付5%,發展商可以使用;
H.公寓項目拿到建築師認證,已經通過政府的入住許可,買家可以拿鑰匙了,這時買家支付25%,發展商可以使用;
I.最後的15%,分成三筆,都是在買家已經可以入住以後支付:
a.在政府正式頒發項目完工證書後,支付8%給發展商;
b.5%交由新加坡法律學會保管,在新房12個月的保修期到期後交給發展商;
c.2%在全部交易完成後,支付給發展商
為了精確,無法用圖畫,所以都用文字說明。不過還請您仔細讀完,因為每一行,以後都是您的錢。
我們設想一下,如果我們是發展商,在上面任何一個階段,捲款而走,是可能的嗎?能捲走的只是自己的鋪蓋,而留下的,是通過驗收的階段性項目,很容易被接手。
新加坡的發展商,無論遇到多大的困難,拼了命也會把項目建好。

04 真實案例分享
給大家說一個真實的案例。幾年前有一個印尼的過江龍發展商,在新加坡拿到一塊地,按照正規的流程銷售,開建。
可能是老鄉幫老鄉,這個印尼的發展商,把這個項目的建設,交給了同為印尼過來的建築商。新加坡是開放的,歡迎全世界的商人,只要遵守新加坡的法律法規。
然而出事了。這個印尼的建築商,低估了新加坡政府對建築質量的要求,雖然已經比在印尼認真加倍有餘,但在地基階段就無法通過政府的工程驗收,反工多次,被拒多次,一個地基,折騰了1年多,還是無法通過。最後破產了事。
好好的一個項目,給老鄉折騰到這個樣子,這個印尼發展商腸子都悔青了。但打落門牙往肚裡咽,爛尾是不可能的。他又找來了新加坡本地建築商,從頭干起,完成了公寓,也順利通過驗收交房了。但因為一開始的延誤,公寓晚交付1年。
你以為這樣就完了?並沒有。因為當初的購房合同是新加坡政府草擬的,明確列出了應該交房的時間和晚交房的懲罰。不用業主去抗議,也不用去拉橫幅,按照合同規定,這個印尼發展商賠償了每個業主10%的房款。
真實案例,絕無虛構。

05 房產稅評估標準
完善且平衡的監管與驗收付款制度
讓新加坡沒有爛尾樓
總結一下,為什麼新加坡沒有爛尾樓,原因是新加坡的完善而且平衡的監管和驗收付款制度:
1)造成爛尾樓的根本原因,是買家的購房款被發展商提前得到,並挪用了;新加坡的監管帳戶,結合了驗收加階段性付款制度,結果就是發展商在房子建成之前的任何時期,都無款可挪;
2)而對於認真完成項目的發展商,驗收後即可得到下階段的款項,墊付的資金壓力也不會太大。並且認真完成項目,口碑和利潤雙豐收。
當然,光有完善的制度是不夠的,如果沒有到位的監察和執行,依然是一紙空文。所以新加坡效率高的政府,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的社會共識,以及契約精神,都是重要的部分。
如果買家不是全款購房,而是採用了銀行貸款,也沒有區別。銀行放款依然嚴格遵守驗收後按步驟放款的流程,而買家只需要支付銀行放款的那部分房貸。
希望新加坡的有效措施得到各國借鑑,願天下再無爛尾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