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兩名男子,涉嫌在兩起獨立事件中實施危險的魯莽行為。兩名嫌疑人年齡分別為26歲和27歲。
2026年3月23日上午10時05分,警方接到報警,稱位於榜鵝 Crescent 363C組屋的某單位有人從四樓拋下一張木製桌子。經初步調查,該男子將桌子從四樓窗口擲下,桌子墜地時因衝擊力碎裂,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就在次日凌晨1時30分,同一棟樓再次發生類似事件。警方接報後發現,一名27歲男子竟從十一樓將一輛自行車直接扔下!自行車重重砸向地面,現場一片狼藉。
通過後續調查,兀蘭警區警員迅速鎖定兩名嫌犯身份,並於事發當日完成逮捕。涉案的木桌與自行車已被作為關鍵物證扣押。
兩人將於2026年3月25日被正式提堂,依據《1871年刑法典》第336(a)條,以「魯莽行為罪」起訴,最高可判處六個月監禁及罰款。
新加坡警方強調,對任何危及生命與人身安全的魯莽行為,均採取零容忍態度。我們將不遺餘力追查並依法嚴懲此類肇事者,守護公眾安全。

木桌照片

自行車照片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3月24日 晚1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