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夫妻利茲萬(左)與阿姿琳,原本分別面對9項和6項包括謀殺、蓄意傷害以及虐童的控狀。
(新加坡訊)「獅城夫妻輪流潑熱水燙死5歲兒」案,新加坡五司指女被告會為死者敷葯,認為她沒有無視死者生命,昨日上午判她終身監禁。
另外,新加坡五司早前判男被告終身監禁,昨日則表示男被告與女被告罪責相同,判他無需打鞭。
被告夫妻利茲萬(30歲)與阿姿琳(30歲),原本分別面對9項和6項包括謀殺、蓄意傷害以及虐童的控狀,死者是兩人的5歲親骨肉。
謀殺控狀指他們於2016年10月15日至22日之間,在新加坡中部一個租賃組屋單位內,至少4次用熱水燙死者,最終導致其喪命。
案件2019年11月在高庭開審,審訊結束後,法官鄧碧雲隔年4月裁定兩人共謀謀殺罪名不成立。
控方於是改對兩名被告提呈替代控狀,夫妻分別面對9項和8項罪名,其中以危險手段蓄意重傷他人的罪名最為嚴重。
法官最終在新的控狀下將兩人治罪,不過控方不滿判決,提出上訴。
新加坡五司今年7月批准控方上訴,判女被告謀殺罪名成立。新加坡五司也推翻之前的高庭判決,判男被告終身監禁。
案件昨日上午過堂,新加坡五司針對女被告刑罰發表裁決,指女被告會為死者敷葯,顯示她沒有意圖要燙死死者,最後判她終身監禁。
五司也指男被告與女被告罪責相同,若男被告要接受鞭刑,刑罰會比女被告重,因此判男被告無需打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