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人力部於7月9日發布最新文告指出,僱主和雇員應繼續保持警惕。
以下是一般預防措施:
--僱主應推遲所有與工作有關的商務旅行計劃,並定期檢查新加坡衛生部(MOH)網站以獲取有關新冠疫情的最新信息。
--僱主應提醒員工衛生部的旅行建議,推遲所有出國旅行,並告知雇員有關此期間出國旅行的待遇政策,無論是與工作有關的還是無關的。
--僱主還應從雇員那裡獲得健康和旅行聲明,以了解他們最近是否曾出國旅行,或是否有即將到來的海外旅行計劃。

01. 新加坡出入境隔離政策一覽
目前,新加坡衛生防疫部門已採取以下措施來限制到達新加坡的員工(含:新加坡人,永久居民,長期訪問通行證持有人)傳播新冠疫情的風險:
所有在2020年1月31日18:00至2020年4月28日18:00之間抵達新加坡的雇員,在抵達新加坡之前的14天內如果到中國大陸的湖北省有旅行記錄,他們要在家中或其他適當的設施被隔離。
從2020年1月31日18:00至2020年2月18日18:00之間,從中國大陸(湖北省除外)抵達的所有員工必須在抵達新加坡之日起履行14天缺席假。
衛生部最新要求,在下表中指定的日期之後抵達新加坡並且在過去14天內有到達指定地區和國家旅行記錄的所有雇員,均需進行14天的隔離(SHN):

此外,在3月16日至3月20日期間抵達新加坡時表現出發燒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狀的員工,無論出差歷史如何,也必須進行14天隔離(SHN)。

02.出入境許可如何申請?
所有長期准證持有人在進入新加坡之前必須獲得MOM的入境許可。入境時,他們需要進行14天隔離。
但是,那些通過陸路或海路從馬來西亞運送基本服務或供應品(例如卡車司機,蔬菜或冷凍補給卡車)的人免於入境許可和SHN要求。
僱主要為員工申請入境新加坡,必須做到以下三點:
1. 確保可以承擔他入境之後的相關責任,包括支付其咽拭子測試的費用以及在專用集中隔離設施中停留14天的費用(如適用)。
准證持有人在進入新加坡前,僱主需要先向MOM申請入境許可,包括:

另外,具有ICA簽發的LTVP的人,即使他們擁有MOM簽發的LOC,也需要申請ICA的入境許可。
2. 申請入境許可批覆時間:
假設你的准證持有人將於2020年8月1日抵達新加坡,則可以從2020年7月1日中午12:01到2020年7月31日中午12點提交入境許可請求。
當天中午12點之前提交申請結果,將在當天得到批覆;12點之後提交,將在次日得到MOM批覆。
3. 需要等待MOM的批准,再購買機票並安排通行證持有人開始前往新加坡的旅程。

03.隔離和缺席假的具體要求
隔離是什麼意思?
被隔離的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離開指定地點。獲得家庭隔離令的員工將被視為帶薪住院假。
僱主和雇員可以參考衛生部的網站,以獲取更多有關雇員在檢疫期間如何管理其基本需求以及《檢疫令津貼計劃》的信息。
LOA / SHN是什麼意思?
與缺席假LOA(leave of absence)相似,SHN是一種預防措施。
自2020年4月9日起,除非新加坡衛生部的建議中另有說明,否則所有進入新加坡的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和長期通行證持有人都必須在專用設施上為期14天的集中隔離。
根據衛生部的建議,LOA的員工應儘量留在自己的住所中,最大程度地減少訪客,並保持與他們密切接觸的人的良好記錄。
在SHN上工作的員工還必須在14天之內始終留在其住所或專用設施中,即使要購買食物和必需品也不得離開。

員工還應監控自己的健康狀況(是否發燒≥38毒,以及在LOA / SHN期間密切注意攝氏溫度和呼吸道症狀,例如咳嗽或呼吸困難),必要時應立即尋求醫療幫助、並注意個人衛生。
例如不要共用一張床,限制在公寓內公共區域共處時間,分開用餐,並避免共用食物,餐具,器皿和其他個人衛生用品。
宿舍經營者,房東和設施的其他相關管理人員不應將LOA / SHN規定的居民驅逐出他們的住所或對這些居住者施加不適當的限制措施。
他們可以考慮採取措施以確保受影響的居住者在LOA / SHN期間不使用公共設施(例如健身房)。
僱主和雇員不妨參考MOH網站,以獲取與LOA和SHN下的人員共享居住空間的更多詳細建議。
在LOA / SHN期間,僱主必須確保雇員遠離工作場所,但僱主可以採取靈活的工作安排以允許雇員在家工作。
如果無法在家工作,則鼓勵僱主在LOA / SHN期間提供除員工年假以外的額外帶薪假。在LOA / SHN期間向其員工提供額外帶薪休假的合格僱主也能根據LOA / SHN支持計劃申請援助,並在LOA / SHN期間豁免外國工人的稅款。
如果以上無法實現,則僱主可以考慮以下做法:
將員工的LOA / SHN視為帶薪住院假或帶薪門診病假;
允許員工申請年假;
允許已用完應享假期的員工使用提前帶薪休假或不申請帶薪休假;要麼
僱主與雇員/工會之間的其他共同商定的安排。
僱主和雇員負有共同責任,以確保雇員在LOA / SHN期間的行為負責。如果僱主或雇員未能履行職責,MOM保留對他們採取行動的權利。
04.員工醫療保障及其他
經醫生證明有不適的員工應使用帶薪病假待在家中。他們應該對社會負責,不要參加聚會和活動。
如果受影響的員工由於患新冠肺炎用完了勞動合同和/或集體協議規定的醫療福利,則僱主應考慮提供醫療保險,因為有關雇員在此期間可能會面臨財務困難。
如果雇員出於與新冠疫情情況有關的其他原因而需要留在家中,則僱主應同樣考慮在家工作或上面的其他選擇。雇還需要照顧已前往已知受影響地區的家庭成員,或照顧無法上學或無人照看的孩子。
總體而言,MOM敦促僱主在此期間保持靈活性並支持員工的需求。敦促員工與僱主合作。強烈鼓勵僱主和雇員都按照衛生部發布的建議採取預防措施。
如有其他諮詢,請聯繫:
人力部官網
www.mom.gov.sg
衛生部熱線
1800 333 9999
衛生部官網
www.moh.gov.s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