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50歲的送餐員騎著行動輔助工具送餐,卻不慎碾過阿叔的腳,事後被警方問話。(小圖)醫護人員為阿叔檢查腳踝。(受訪者提供)
「好手好腳」的送餐員被指使用行動輔助工具在商場前快速駛過,不慎碾過六旬阿叔的左腳,過後還向同行抱怨「阿叔走路沒看路」,氣得阿叔報警,警員到場為雙方調解。
事故發生在前天(12月6日)中午約12時,地點是在三巴旺的太陽廣場(Sun Plaza)門口前的走道。
熱心讀者鄧先生經過該處,見警方和醫護人員到場,立即通知《聯合晚報》。被撞傷的阿叔林耀(63歲)受訪時指出,事發前他和妻子剛吃完午餐,從商場走出來,打算到對面的小販中心打包食物,不料卻發生事故。
他說,當時走出商場準備過去對面時,他往右邊方向看,一名騎著行動輔助工具的男子卻從他左邊快速駛過,碾過他的左腳,所幸一旁的妻子趕緊扶著他,他才沒有摔倒。
「我動過臀部關節植入物手術,若妻子當時沒有即使扶著,摔倒的話後果不堪設想。」
林耀指出,撞到他的送餐員看似50歲,對方雖然以行動輔助工具代步,但卻行動自如,能夠下車走到店裡去取餐,因此他質疑對方為何行動便利,卻仍然要用行動輔助工具送餐,並且在商場外走道還騎行得這麼快。
「事發後,送餐員雖有停下道歉,我因為感到腳踝疼痛,就到一旁坐著先休息,沒想卻聽到那個送餐員和另一名同行念叨『是他走路沒看路』。」
林耀聽後憤憤不平,打算拍下兩人照片向送餐公司投訴,怎知另一名送餐員見狀後情緒激動,還大聲嚷嚷阻止他拍照。
「我馬上撥電報警,警方也叫了救護車,醫護人員替我檢查傷口,確認沒有骨折,也吩咐我若事後有問題,須再到醫院檢查。」
他說,目前腳踝還是感覺發麻疼痛,他決定再觀察一陣子,若疼痛持續就會去看醫生。

醫護人員為林耀檢查腳踝後,並吩咐他若還是感到疼痛,須到醫院做進一步的檢查。(受訪者提供)
據記者觀察,商場外走道不少送餐員使用行動輔助工具代步,有公眾認為行動便利的送餐員,不應使用行動輔助工具送餐。
記者所見,在15分鐘內,至少有約五名騎著行動輔助工具的送餐員在太陽廣場走道快速川行。這些行動輔助工具中,有兩輛貼有殘疾人士的貼紙,其他三輛則沒有。
當中目睹到一輛雖有殘疾人士貼紙,但該送餐員仍能下車行走。
張姓公眾(67歲)受訪時說,他注意到商場外走道經常有騎著行動輔助工具或電動腳踏車的送餐員經過,有些速度非常快,對行人來說相當危險。
陳女士(65歲,洗碗工)則指出,每當經過該處時都得要格外小心,避免被撞到。她也認為若是沒殘疾的送餐員,不該騎行動輔助工具。
根據陸交局網站資料,輪椅、電動輪椅及助行車等行動輔助工具,主要是讓無法走動或行動不便的人使用。
《聯合晚報》曾在今年1月報道,一名四肢健全的婦女,被指在公路上騎助行車,在三巴旺一帶被陸交局逮個正著,助行車也被充公。
根據網民爆料,曾經在義順和三巴旺一帶,看過婦女使用行動輔助工具送餐,相信她是一名送餐員。
陸交局當時證實該名婦女四肢健全,並提醒公眾,行動輔助工具主要讓行動不便人士更自由活動,其他人不應該濫用這些設備。
記者:楊量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