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少女謊稱17歲 經銷商被控性侵

李繼賢與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被判刑。(檔案照)
(新加坡23日訊)汽車經銷商背著女友約見「17歲」少女,兩次讓對方口交,還與她性交。事情曝光後,才驚揭少女僅11歲。
25歲的李繼被控5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及性侵控狀。受害人是當時11歲的越南籍女童,在本地與母親同住。
案情顯示,兩人前年4月通過微信認識,聊天數日後決定約見。
前年4月底,被告下班後約晚上7時,在受害人住家附近的涼亭首次見她。兩人一起散步聊天,還擁抱與親嘴。
前年6月被告把受害人帶到她住家附近的垃圾集中處後方擁吻,也脫下褲子,讓受害人口交。
受害人之後拉起裙子,脫下底褲,主動引導被告。被告沒有戴套,抱著受害人發生性關係後。前年7月,兩人在組屋樓梯口擁吻及口交,被告坐在梯級上與受害人性交。
根據案情,受害人在簡訊中兩次稱自己17歲,有意隱瞞年齡,而被告一味相信,沒進一步查證。另外,被告當時有女友,相信是背著她約見受害人。
最後,受害人的母親發現此事,前年8月報警稱女兒被性侵,才揭發受害人僅11歲。
主控官阿索卡副檢察司說,受害人年齡小屬於弱勢群體,被告身為成年人應查證她的年齡,沒使用保險套也反映他魯莽行事。
被告從親吻一步步邁向性關係,有預謀幹案。他也從住家老遠去找受害人,顯示他原本就是在網上尋求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的。
最後,被告判監三年,展延明年1月4日入獄。(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