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男子被控虐待9個月大男嬰,涉嫌掐頸、用腳踩臉、將他拋出逾2米處、頭朝下浸入水桶近6秒,還以枕頭摀臉,並用衣架穿過其背心,將他掛在衣櫥內,一連5天共22度對男嬰施虐。
現年31歲的被告面對31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受害者是一名現年近兩歲的男嬰,案發時僅9個月大。
由於被告是男嬰的看顧者,為保護受害者,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泄露他身份的資料,包括事發地點與被告的名字。
控狀顯示,被告涉嫌於去年7月至9月期間,多次在新加坡西部的一個組屋單位與底層虐待男嬰。
去年7月17日,中午12時許,被告涉嫌用抱枕多次擊打男嬰的臉部和身體;同日下午及晚上,又掌摑男嬰的臉頰,並掐頸約7秒。他還被指揪扯男嬰頭髮、掐其臉頰,又將男嬰推到床墊上,並以腳踩壓他的臉部。
7月18日,中午12時許,被告涉嫌把男嬰的頭朝下按入水桶約6秒。當天下午2時許,他揪起男嬰的頭髮猛烈搖晃,並掐頸約8秒,還將他頭部抬起後重重甩向床上。被告隨後用抱枕擊打、再以枕頭摀男嬰的臉約10秒,令男嬰一度窒息,還涉及扭傷他左臂並多次掌摑。
9月16日,下午1時許,被告在組屋底層對男嬰施暴,揪扯他頭髮,將他一拳打倒在地,多次掌摑他面部,並掐頸長達22秒。
根據控狀,被告涉嫌一連5天共22度對男嬰施虐,包括用雙手掐住男嬰的頸項將他提離地面約25秒。
庭上披露,8月12日晚,被告涉嫌掌摑男嬰臉頰、拉腿將他掀翻,並扯衣領摔在床上。13日下午,被告被指猛抓男嬰頭部搖晃、掐鼻子、揪頭髮,還抓腿將其頭朝下,擰耳朵並掐頸舉起5秒。
14日下午,他涉嫌抓著男嬰的腿將他頭朝下摔到床上,用枕頭令他窒息5秒;同日下午,他用衣架穿過T恤多次抬起男嬰再摔到床墊上,強塞奶瓶、掐頸、掌摑並踩臉。他也涉嫌在同一天將受害者關進衣櫥並按住櫥門不讓他出來,隨後將他從衣櫥拉出,並拋向至少2米外的床墊上。
涉用衣架把男嬰「掛」進衣櫃
15日中午,他被指再次掌摑男嬰臉部,隨後抓背心將他甩到床上,用膝蓋壓腳、踢身體與臀部,並掐頸、打肚子,甚至用雙手掐住男嬰的頸項將他提離地面約25秒,並把他壓在柱子上。他也被指用衣架穿過男嬰穿著的背心,將他掛在衣櫥里,並關上櫃門。
16日中午至傍晚,他被指連續用拳擊打男嬰的背部、拉頭髮、壓雙腳,將男嬰的臉壓在床上,掐頸累計超過一分鐘並掌摑。
被告昨早身穿黑色上衣,戴著黑色口罩出庭面控,在法庭通譯員向他念出控狀時神情平靜。
控狀沒有透露受害人和被告的關係,沒點出受害人是否受傷,也沒說被告的罪行如何被揭發。
被告的案件定在9月29日進行審前會議,他獲准以3萬元保釋在外。
根據新加坡法律,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罪名一旦成立,違例者可面對最長8年監禁,或罰款最高8000元,或兩者兼施。
控狀並未揭露被告與男嬰的關係,也未交代他的傷勢狀況、是誰報警,或案件如何曝光。
案件將在本月29日進行審前會議,被告目前以3萬新元被保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