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45歲的蔡雲紅女士因2023年突發腦動脈瘤破裂引發中風,接受了一項先進的血管內修復手術,卻遭保險公司保誠拒絕賠付超過10萬新元(約合7.8萬美元)的理賠款。她如今正式起訴保誠,指控其利用一條『深埋條款』,將腦動脈瘤手術的賠付範圍狹隘地限定為『開顱手術』,而忽視了更安全、更現代的微創治療方式。
蔡女士在2016年通過星展銀行購買了保誠的Prulife Multiplier重疾險,當時被承諾這是『市場上保障最全面、最 premium 的產品』。她回憶道:『我35歲,身體健康,沒有任何病史,他們告訴我,這份保單能覆蓋所有重大疾病——包括腦動脈瘤。』然而,當她因中風倒在家門口的公交車上,被緊急送往新加坡國立大學醫院接受神經外科主任操刀的手術後,保誠卻以『手術類型不符』為由拒賠。
她接受的是血管內修復術——一種無需開顱、創傷小、恢復快的前沿療法,但保誠的保單條款卻明文規定:只有『開顱手術』(craniotomy)才符合賠付條件。蔡女士憤怒指出,保誠『刻意操縱合同語言,只為實現財務收益』,而她從未被告知這一關鍵排除條款。
在法庭上,蔡女士提交了親筆 affidavit,並接受對方律師 Joavan Pereira 的交叉質詢。她強調:『我無法想像,一個50歲、60歲的普通人,中風後失去工作能力,卻因這則隱藏條款拿不到理賠,只能默默耗盡積蓄、喪失尊嚴。』她要求全額賠付108,500新元、退還2023至2024年兩年保費約1.2萬新元,並豁免剩餘所有保費。
保誠則在答辯中堅稱,蔡女士的訴求『毫無法律與事實依據』。公司指出,星展銀行在銷售過程中已多次向她明確解釋條款,包括2016年8月,星展員工 Tan Kwang Hui 通過郵件和紙質材料,逐頁講解了『腦動脈瘤手術』的定義,並明確標註:『血管內修復術不在保障範圍內』。蔡女士當時簽字確認了前10頁內容,從未提出異議。
保誠律師進一步反駁,稱蔡女士指責其『市場異類』的說法『虛偽且錯誤』——事實上,絕大多數保險公司對腦動脈瘤的賠付都採用相同標準。公司有權自主設計產品結構,且整個銷售流程均由星展銀行獨立完成,保誠從未直接參與,更談不上誤導。
目前,這場關乎數萬家庭保險權益的庭審仍在繼續。蔡女士的訴求,遠不止於個人賠償:她希望藉此案『照亮這些不公平的行業潛規則』,迫使保險公司公開透明地披露免責條款,並銘記——保險的承諾,不應是紙上的裝飾,而是對客戶生命的鄭重守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