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察部隊於2月5日晚發布文告指出,刑事調查局聯同七大警署人員,在1月26日至30日展開為期五天的聯合行動,重點打擊非法放貸相關活動。行動覆蓋全島多個區域,最終共有80人落網,年齡介於14歲至72歲之間。
根據初步調查,其中7人涉嫌前往借貸者住家進行騷擾;32人被指充當「跑腿」,通過自動提款機轉帳協助非法放貸運作;另外41人則涉嫌開設銀行帳戶,並將提款卡、個人識別碼(PIN)或網銀密碼生成器交給非法放貸集團使用。目前警方仍在對所有涉案人員展開進一步調查。
警方提醒,根據《放貸人法令》,進行或協助非法放貸一旦罪成,初犯者可面對最長四年監禁、3萬至30萬元罰款,以及最多六下鞭刑;若涉及大耳窿騷擾行為,初犯者則可能被判最長五年監禁、5000元至5萬元罰款,以及三至六下鞭刑。
當局強調,無論年齡大小,任何參與非法放貸活動的人都將依法嚴肅處理。
公眾若懷疑或掌握相關情報,可撥打警方熱線 1800-255-0000,或通過警方網站提交線索,所有資料將獲保密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