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本月23日在高庭承認強姦繼女,被判坐牢19年又4個月,和打鞭16下。(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男子強姦年僅14歲、心智只如8歲幼童的繼女,以為罪行不會暴露。但繼女事後懷孕,生下孩子後證實生父身份,男子最終難逃法網。
《聯合早報》報道,目前48歲的男子昨天在高庭承認一項強姦罪後,被判坐牢19年又4個月,和打鞭16下。
林茵倩法官下判時斥責被告,指他清楚知道受害人是一名低智商和有特殊需求的孩子,卻趁機性剝削受害人。受害人無法反抗,直至懷孕後,被告的罪行才被揭發。
法官強調,被告犯下的罪行非常嚴重與惡劣,對受害人造成難以磨滅的傷害,法庭必須嚴懲被告。
這起案件發生在2024年5月至6月之間的某個清晨,地點在受害人與母親和被告居住的一房式組屋單位。為了保護受害人,法庭諭令媒體不准報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信息,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據案情,受害人的母親有輕微智障,她在19歲時生下女兒,成為未婚媽媽。2018年,母親與被告結婚,婚後生下一男一女,受害人也與他們一起生活,被告是家裡唯一的經濟支柱。
受害人自小就有發育遲緩的問題,日常生活非常依賴母親和被告,包括得在其中一人的陪同下才能出門。被告知道受害人是一名有特殊需求的孩子,他也注意到受害人案發時14歲,但行為與心智像個8歲孩子,經常鬧情緒問題。
受害人無法理解被告性侵行為 沒做出反抗
案發清晨7時左右,被告從夜店下班回家,因為工作時喝了酒,他當時已經處於喝醉的狀態。被告進屋後看見在客廳睡覺的受害人,當下萌生歹念,不顧其他在一旁睡覺的孩子,當場強姦繼女。受害人驚醒過來,但因為不理解被告的行為,所以沒出聲也沒反抗。
案發三四個月後,受害人因肚子痛和嘔吐到醫院求醫,被驗出身懷六甲。由於受害人未成年,院方於是報警。受害人的母親知道女兒懷孕後質問被告,但被告否認性侵犯受害人;由於沒有親眼看到被告犯案,母親選擇相信被告不會傷害她的女兒。
不過,警方調查後揭露,被告其實就是導致受害人懷孕的男子,受害人後來生下孩子,親子鑑定結果也顯示被告就是孩子的父親。受害人的孩子目前交由寄養家庭照顧。
受害人在案發後接受精神評估,被診斷智商水平只有42,屬於中度智障。控方指出,受害人並不理解男女之間的親密行為,也不明白男女如何生育小孩,而被告卻趁機利用受害人的天真與無知,對她進行性剝削,導致受害人承受嚴重傷害,她的家庭也為此被摧毀。控方吁法官對被告予以嚴懲,以反映被告罪行的惡劣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