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跳乩「大爺伯」時指示14歲少女上「武術課」,乘機性侵她,六旬乩童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後,昨早被判坐牢9年又4個月。
現年63歲的被告面對兩項性侵罪和一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被告案發時是一名跳「大爺伯」的乩童,信徒都稱他「師父」。他在女友的組屋單位內設壇,兩人一同管理。
案發時只有14歲的受害人是他的信徒之一。為了保護受害人,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
由於被告否認罪行展開抗辯,案件進行審訊,法官今年10月裁定他罪成,案件今早下判。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被告於2013年的一次起乩後,「大爺伯」上身,指示受害人跟被告學武術。所謂的「武術課」以一對一的方式,每周一兩次,一般在設壇的單位客廳進行。
受害人稱,她才上了幾堂課,就遭被告性侵。據她所述,有一次他們原本在客廳上課,但被告稱覺得熱,堅持到有冷氣的主人房繼續上課。入房後,被告開始非禮受害人,並不斷強迫受害人做滿足他性慾之事,即便受害人不願,被告仍強迫她繼續,還試圖與她發生關係。

被告經審訊後,被判坐牢9年又4個月。(示意圖)
她稱當下感覺疼痛,雖不知道是否真的和被告發生了關係,但她哭了,被告卻看起來很生氣。
根據受害人的說法,被告侵犯她的整個過程超過一小時,而被告在她回家前,威脅她不能把發生的事告訴任何人,包括她的母親,否則家人會出事。
受害人因感到害怕,誰都不敢說,事後又害怕被「大爺伯」懲罰,因此繼續上課,直到2015年噩夢才結束。
受害人後來是因為姐姐說,報警能幫助其他有同樣遭遇的人,她才鼓起勇氣,於8年後報警。
法官:年紀大非求情因素
法官指被告不能把年紀大當成求情因素。
律師早前代被告求情時表示,被告是真心想要教導受害人,雖然不否認案發時發生了一些事情,但被告沒有預謀幹案,而且罪行沒有對受害人造成額外傷害。
律師指受害人能正常生活,加上被告沒有案底,而且年紀大,求法官輕判。
法官周三早下判時說,受害人把被告當成父親看待,但被判濫用受害人給予他的信任干案,導致受害人患上重鬱症和驚恐障礙症,還蒙起自殺念頭。
根據案例,如果被告要將年紀當成求情因素,刑罰必須夠長,例如終身監禁。法官指被告才63歲,9年又4個月的刑罰並不相等於終身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