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控方指被告是慣犯,因此應面對更重的刑罰。(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大巴司機在駕駛時發現手機從計速表上滑落,他彎身撿手機時沒有控制好巴士,結果撞上另一輛停在路旁的迷你巴士,以及站在迷你巴士旁的司機,導致對方當場重傷死亡。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致命車禍於2024年9月6日上午7時31分發生,地點在大士南4道往大士南7道方向的路段。
被告陳國興(譯音,68歲)案發時是一名私人巴士司機,他承認一項未謹慎和注意駕駛的控狀,昨早被判坐牢一年,各級駕照吊銷8年。
死者是64歲的迷你巴士司機。
案情顯示,被告在案發當天凌晨4時開始上班,到全島各地接載乘客。他先將乘客送到大士南10道的目的地,接著再開往湖畔地鐵站接載另一批人。
到了上午7時31分,被告在大士南4道第二條車道行駛時,發現放在計速表上的手機突然滑落,於是彎下身子撿。
豈料,被告沒有控制好巴士,導致巴士往左側移動,猛撞上一輛停在馬路左側的白色迷你巴士。
死者當時站在迷你巴士左側,被撞後上半身在馬路上,左腳在路沿上。
被告在發生車禍後,將巴士停在第三條車道上,以免阻礙交通。他看見死者一動也不動地躺在馬路上,於是要求一名路人幫忙電召救護車。
救護人員趕到現場後,發現死者沒有呼吸也沒脈搏,當場宣布死者不治身亡。
大巴行車記錄器拍下事發過程
被告的巴士行車記錄器,拍下了事發過程。
救護人員趕到現場時,發現死者倒在路上的姿勢詭異。驗屍報告顯示,死者死因是身體多處傷勢。
根據車輛損壞報告,被告所駕駛的私巴前方部位有刮痕、凹陷、裂縫,部分車身脫落。
死者所駕駛的迷你巴士前後方,同樣也有刮痕、凹陷和裂縫。
控方:沒注意路況 致意外發生
庭上揭露,在意外發生前,被告所駕駛的巴士在不同車道來回穿梭。
控方指出,被告駕駛重型車輛,應更加謹慎小心,他彎下身子撿手機,才會無法注意路況,導致意外發生。
另外,控方也表示,被告有前科,曾於2014年7月16日、2016年3月2日以及2024年6月25日,因超速駕駛而被定罪。
控方指被告是慣犯,因此應面對更重的刑罰,要求法官判他坐牢10至12個月,各級駕照吊銷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