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學遲遲交不出錢,少年便找同夥去打人。(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少年不滿被同學誣賴,向對方索1萬元,同學遲遲拿不出錢,少年找來一幫同夥在學校廁所圍毆同學,還拍下對方裸照和下跪道 歉視頻。
《新明日報》報道,現年17歲的被告共面對40項控狀,他於本月9日承認其中5項,包括詐欺、蓄意 傷人、偷竊、偽造文件及散播裸照,另外13項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其餘的控狀則仍在審理中。
根據案情,受害者15歲,事發時與被告是同學。被告的同夥還有6名15至16歲的少年,分別為B5、B6、B7、B8、B9和B10。
2025年4月,B5從學校廁所出來時行為「亢奮」,經檢查發現他帶著「喪屍煙彈」 電子煙。B5以為是受害者舉報,受害者則堅稱他沒有舉報,還說如果是他的話,願意給1萬元。
隔月,受害者把喪屍煙彈賣給一名同班同學的事被學校發現,受害者被老師問話時,卻謊稱這是被告讓他做的。
被告於是向受害者索要1萬元,過後覺得受害者沒那麼多錢,把金額降到3000元。
受害者同意給錢,但遲遲交不出,被告就多次威脅說若不給錢,就會打他。
被告有一次在食堂看到受害者,又向對方追錢,受害者表明沒有錢,被告於是叫上 B6、B7和B8把受害者帶去廁所,當時被告的其他3名友人也跟著去。當中3人把受害者圍 堵在廁所角落,B7揍了受害者肚子3次。
受害者還被迫選擇只脫剩內褲,或是和被告打一架。受害者選擇脫下衣物,過後還被指示下跪道歉。
B6拍下過程並把視頻發給被告及B10, B10事後進行視頻截圖,把受害者裸照設定為Telegram帳號的頭像。
被告事後用視頻威脅受害者,稱若不還錢就把他裸照散播出去。
受害者最後給了228元被告。被告沒收手,7月28日,被告與B7、B8、B9在學校廁所,又對受害者拳打腳踢。
得知裸照外泄 仍隱瞞被打
被老師發現時,受害者還隱瞞被打情況,回家才告訴母親。
直到7月30日,老師找來受害者,告知他的裸照被泄露,源頭不明,受害者才簡要地將事發經過告訴老師,但隱瞞了自己被攻擊的實情。
受害者在同一天把事情告訴了母親,母親隔天報警。
根據醫療報告,受害者頸椎旁區域壓痛、左右臂、肩部、肘部、腕部、手部及手指、雙腿均有瘀傷。他7月31日至8月8日期間拿了病假。
被告2025年8月1日被逮捕,隔天獲保釋,但保釋期間又觸法後,就一直被還押。
控方:被告無視法律後果
控方指少年被告無視法律後果。
控方指出,雖然被告年紀小,但他的行為卻代表了一場持續剝削和暴力行動,針對的是脆弱且年紀小的受害者,其犯罪行為也不斷升級,缺乏真正的悔意,且在保釋期間犯罪,根本是無視法律後果。
控方也說,鑒於罪行的嚴重性,反對要求進行緩刑監視評估,但不反對進行改造訓練評估。案展至2月6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