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吳進財。(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為逗留新加坡當美甲師,35歲越南女找中介申請工作準證,豈料對方收了4000元才說辦不到,反而問她是否考慮假結婚,結果她為達目的前後付了3萬元,如今和「丈夫」雙雙鋃鐺入獄。
《新明日報》報道,來自越南的女被告阮氏水錢(Nguyen Thi Thuy Tien,35歲),在「中介」的安排下,與獅城男被告吳進財(36歲)於2024年9月9日假結婚,並在今年8月5日雙雙被捕。
男女被告前日各承認兩項牴觸移民法令的罪狀,各被判坐牢6個月8周。男被告也被判罰款1萬元。
調查揭露,去年7月,女被告想到獅城工作,在同鄉的介紹下,聯繫上一名「中介」,並付了4000元請他幫忙申請當美甲師的工作準證。
該「中介」就是涉及多起假結婚案中的中間人黃志宏,他至今仍在潛逃中。
案情揭露,黃志宏拿了錢的數日後,稱沒能幫女被告申請到工作準證,建議她與新加坡人假結婚,就能拿到三年的長期准證。
雖然前後得付至少3萬元給黃志宏和「丈夫」,但她仍接受了黃志宏的建議。
與此同時,男被告不時會收到黃志宏發來的簡訊,建議他假結婚賺「快錢」。他起初不缺錢,因此都不回復,但後來欠下約1萬元的債務後,就心動了。
於是,他在黃志宏的安排下,於去年8月12日到越南找女被告,並買婚戒以及拍下「情侶照」,再一起飛往新加坡。
兩人去年9月9日註冊結婚後,黃志宏還提醒女被告,要把一些衣服鞋子放在男被告家,製造兩人婚後同住的假象。
女被告求情時,為自己的行為道歉,懇求法官從輕發落,好能早日回國。男被告則表示無話可說。(人名音譯)
製造同住假象 成功申請到長期准證
謊稱兩人同住,獅城男成功為「越南妻」申請到三年的長期准證。
根據案情,兩人註冊後,女被告給男被告3000元現金,之後也一連三個月,每月轉帳他1000元。
婚後,男被告履行承諾,為女被告申請短期以及長期准證。男被告做了虛假申報,稱自己沒有從兩人的婚姻中賺取任何的錢財或利益,謊稱不是為了幫女被告申請到長期准證才結婚,也謊稱兩人同住在他位於金吉道的組屋單位。
女被告在吳進財的幫助下,三次成功申請到短期准證,以及一次成功申請到長達三年的長期准證。
成功申請到長期准證後,女被告付了6000元給男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