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年32歲的被告多次對不滿1歲的妻侄施暴,星期三(5月20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被判入獄14年。 (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男子因不滿妻舅,多次虐待對方未滿1歲的兒子,包括用力搖晃、把他的頭按入水桶和掐脖子等,還用手機錄下過程。直到一名路人在組屋底層撞見他施虐,他的惡行才被揭發。男子早前已認罪,現被判入獄14年,並被下令賠償受害人父母4000元。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國家法院法官顧至軒前日下判時說,在相關法令條文下沒有類似的公開案例。被告在兩個月內,以非人道的方式,有預謀地多次殘忍虐待9個月大的妻侄子,還錄下視頻反覆觀看,有數次甚至在光天化日之下,於組屋底層犯案,行為令人髮指。
法官指出,這不僅對妻侄子造成長期傷害,也影響整個家庭,因此不應給予被告最高30%的刑罰扣減,僅基於他選擇認罪、表示悔意,以及節省法庭資源扣減20%刑罰,判他坐牢14年。
控方向法庭提呈文件指出,受害人因言語發展遲緩須接受治療,每周治療兩次,一年的費用約2萬4960元。法官考量被告每月2073元薪水和財務情況後,下令他賠償受害人父母4000元。
法官在下判前曾下令休庭約20分鐘,被告家屬在庭上接近受害人父母,雙方隨即起言語衝突,險些動手,直到被庭警分開。
下判後,法官特地讓受害人父母上前並說明,他不僅以法官,也以家長的身份對他們說,沒有任何孩子應承受這一切,也沒有任何父母應經歷這些痛苦。然而,無論發生什麼,孩子始終值得父母給予溫柔的愛,並希望法庭的判刑能為他們帶來某種程度的了結。
法官指出,私下報復並不符合孩子的利益,孩子如今更需要父母加倍的愛與保護,協助他儘可能康復。「我希望你們能夠彼此扶持,你們的孩子是最珍貴的,值得被愛和珍惜。」
法官隨即讓受害人父母先一步離開庭室,並指示庭警在避免雙方接觸的情況下,讓家屬有序離開。
現年32歲的被告共面對31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他早前承認其中8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案發時,受害男嬰僅9個月至11個月大,是被告妻子弟弟的兒子。為了保護受害人,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面臨逾30項控狀 借照顧之名屢次施暴
根據案情,被告當時是私人救護車醫護人員,與妻子、岳母和女傭同住五房式組屋。
2024年7月至9月間,岳母因想念孫子(即受害人)且兒媳待產,提議幫忙照看。
豈料,被告多次借照顧之名,在妻侄子留宿期間施暴,包括掌摑、捏打、扭手臂、用力搖晃頭部,甚至掐脖子、以枕頭壓臉,並用手機拍下過程。
2024年7月中,受害人首次在祖母家留宿時,被告趁岳母外出、妻子與女傭忙碌,提議替妻侄子洗澡,把他放入裝水的水桶,反覆把他的頭猛按入水中。之後,被告在臥室又用枕頭擊打並壓住他的臉,以及扭他的手臂。
同年8月13日,受害人再度留宿,被告以帶下樓散步為由,在組屋底層掌摑他、抓起腳讓他倒掛、掐脖並將他提離地面。在妻侄子住在家中的5天內,被告持續施虐,還曾用衣架從妻侄子衣服穿過,將他懸掛在空中。
9月16日,被告再次在樓下施暴時,一名女子在遠處察覺不對勁,邊錄像邊上前制止。
被告讓女子別多管閒事,隨即抱著妻侄子離開。女子隨後報警,並向警方提供視頻。警方展開調查後,在當天傍晚逮捕他,並在被告手機內發現多段虐童視頻。
被告承認因與妻舅有私人恩怨,遷怒妻侄子,每當對妻舅感到憤怒時就重看視頻。
控方指出,這是一起極其駭人且嚴重的虐童案,被告辜負家人對他的信任,多次以殘忍方式折磨受害人,不僅給受害人帶來痛苦和恐懼,也嚴重危及他的安全,甚至生命,促請法官判他坐牢12年至15年。
被告律師求情時則懇請法官判他坐牢8年至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