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媒发表可能伤害他人宗教情感言论 21岁男子将被控

2021/12/20   •   7134阅
一名21岁男子因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可能煽动针对回教群体的仇恨言论,被警方控告。他涉嫌违反刑事法典第298节,以及骚扰法令和影片法令。该男子已被警方逮捕,并没收了相关电子设备。警方将严厉打击任何试图挑起种族和宗教冲突的行为,对相关犯罪者处以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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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在社交媒体发表可能伤害他人宗教情感的仇恨言论,一名21岁男子将被警方控上法庭。

警方昨天(12月19日)发布文告说,警方在6月7日和8日接到数起通报,指一名Instagram用户上载可能会挑起对回教群体暴力行为的言论和恐吓贴文。这些贴文中包含可能伤害他人宗教情感的仇恨言论。

裕廊警署警员调查后确认发表上述贴文男子的身份,随即在6月8日将他逮捕。警方也没收了一台膝上型电脑、一台电脑,以及一部手机。

这名男子被指蓄意发表可能伤害他人种族情感言论,面对一项触犯刑事法典的第298节条文的控状。

文告指出,根据刑事法典的第298节条文,蓄意发表可能伤害他人宗教情感言论者,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长达三年,或面对罚款,或两者兼施。

另外,男子也涉嫌使用侮辱性语言,可能造成他人受骚扰、惊吓或不安,以及被指拥有猥亵视频。因此,他还将在触犯防止骚扰法令第四节条文,以及触犯影片法令第30节条文下,各面对一项控状。这两项控状与男子被控蓄意发表可能伤害他人种族情感言论的控状无关。

文告指出,凡是使用侮辱性言论骚扰他人者,罪成可面对罚款高达5000元;拥有猥亵视频,一旦罪成,可面对罚款高达2万元,或监禁长达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文告也强调,警方严正看待任何可能伤害我国种族和宗教和谐的行为,并会严厉对付任何通过言行挑起不同种族和宗教群体之间敌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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