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正在调查117名年龄介于15至73岁之间的人士,怀疑他们参与了高利贷活动。此次行动是在2025年1月15日至21日间展开的全岛性执法行动。
在为期七天的行动中,刑事侦查局及七个陆上警察分区的警员同时在全岛展开突击搜查。初步调查显示,有20人涉嫌前往债务人家中进行骚扰,另有41人涉嫌担任“跑腿”,通过自动柜员机(ATM)转账协助非法放贷活动。
其余56人则涉嫌开设银行账户,并将他们的ATM卡、个人识别密码(PIN)和/或网上银行令牌提供给非法放贷者,以协助其进行非法借贷活动。
目前,警方正对所有涉案人士展开进一步调查。
根据2008年《放贷人法令》,若任何人的银行账户、ATM卡或网上银行令牌被用于协助无牌放贷者进行放贷活动,该人将被推定为协助非法放贷业务。首次触犯非法经营或协助非法放贷业务罪的人士,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四年监禁,罚款不少于3万新元且不超过30万新元,并可处以不超过六下鞭刑。首次触犯代表非法放贷者实施或企图实施骚扰行为罪的人士,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罚款不少于5千新元且不超过5万新元,并可处以不少于三下、不超过六下的鞭刑。
警方将继续对协助非法放贷集团的人士采取严厉执法行动,包括打击那些开设或出借银行账户以协助非法放贷者的行为。任何允许其银行账户被非法放贷集团用于交易的人,可能被禁止使用ATM及网上银行服务长达一年。
非法放贷者往往不择手段,对借贷人及其家人实施持续且危险的骚扰行为,例如纵火、朝住家泼洒油漆,或使用链条及自行车锁锁住大门,以限制住户进出。
公众应远离非法放贷者,切勿以任何形式与其合作或提供协助。外籍人士若被发现向非法放贷者借款,或因协助其活动而被定罪,将可能面临学生证或工作证被撤销,并被遣送离境。
公众若发现或怀疑有人涉及非法放贷活动,可随时拨打‘999’报警电话或警方热线1800-255-0000举报。所有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2月3日 晚上10时2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