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不到一周就想要辞职,我却还要支付她一个月伙食费,且只拿回 50% 的保险费,还要额外支付 200 元的文书费??我认为这根本不公平,”雇主说。
近日一名雇主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了言论称,在面试时,她表示主要工作范围是照顾两个孩子。
雇主写道,她着重强调了她的两个女儿“很调皮”。女佣表示她可以做到。
可是工作不到一周,就要求换雇主,称当我们不在时,她一个人应付不了我的两个孩子。于是雇主向中介公司投诉,他们给出的条件是替换女佣要额外支付剩余的21天伙食费和200新的文案费,以及只拿回50%保险费,她认为这很不公平,寻求网友帮助~

网友们纷纷为她支招:
我们应该呼吁人力部不要只保护女佣群体,我们雇主也需要保护的!工作之前承诺可以做到,开始工作了又吵着要回国,我们还要为这些买单,付一笔不小的费用,太不公平了,什么玩意儿呀!!!

也有网友说,你可以向她的新雇主索要这部分费用。

无论是我们自己直接雇佣,还是通过中介,对我们来说都是巨大的损失。我也和你有同样的经历,感同身受。

基本上所有的中介公司都这样,默认的。我之前想要换雇主时,她也是这样跟我说的。最后我妥协了,完成了两年的合约。
另外一位女佣也留言到:女佣处境太难了。如果女佣能管住孩子,又变成女佣撒谎了。如果女佣对孩子大声训斥,也是女佣的错。孩子非常顽皮,父母一般只负责为看孩子,而我们女佣不仅要看孩子,还要打扫卫生,做做饭什么的。
所以当他们不听话时,如果我们女佣打了人,那我们就会被送去监狱。父母应该去管孩子,而不是女佣。因为孩子连父母都管不了,这么头痛的问题,女佣怎么解决。

其实这样的例子很常见的:
好多女佣第一次来新加坡。第一次服务人,不习惯也正常。为了找到工作,所有问题的回答都是“YES”,但面试通过了,面对现实时,又没有契约精神,稍有不如意就甩脸走人!
虽然新加坡大部分家庭都雇女佣,但这不能说明就有闲钱做冤大头,动不动就要支付中介费,保险费等。好多父母,为了家庭,不得不去做工,咱就说,有哪一个不想在家好好陪陪孩子呢,又有谁忍心把嗷嗷待哺的小孩子,年迈的老人转手他人照顾呢?(毕竟女佣虐童,虐老人的例子时常发生)。
人力部真的也应该考虑一下雇主,多站在雇主的角度想一想。怎么有效的遏制女佣频繁跳槽,不履行合约的乱象。怎样预防中介公司作为中间商,乐见转调的暗箱操作!怎样促进女佣与雇主和谐相处的局面。
而雇主本身,也不应该太过苛刻。他们也是活生生的人,虽然受雇于你,但也有人权。什么不允许看手机呀,吃东西也百般限制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虽然你100%的付出,不一定得到回报,但至少图个心安。